最近在写一篇论文 关于公共产品的 我想请问 公路是否应该是公共产品?
那么高速公路呢 ?
中国的公路收费是否应该继续?
对公路收费的管理是否属于公共管理的范畴呢?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在我的公共经济学书上:公共产品应该具有非竞争性,而非竞争性包括两个方面:边际生产成本为零、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当公路的车辆过多的时候会导致拥挤,正好违反了非竞争性,这样来说公路是否就不属纯公共产品的范围了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6 20:55:56编辑过]
在拥挤的情况下,就不是公共产品了。因为拥挤带来了cost for Additional user.
1、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是私人产品
2、有非竞争性但有排他性的是俱乐部产品或者说是拥挤性公共产品
3、有非排他性但有竞争性的是公共资源
4、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是纯粹的公共产品
除了第一类,其他三类都是广义的公共产品,其中第2、3类是准公共产品。公路一般意义上说是公共产品,但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加,就产生了“拥挤”问题,于是就对公路收费,此时公路就成了可收费产品(或俱乐部产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8 10:30:17编辑过]
汽车的养路费等可以加在油的费用上,跑多少路,多少钱,以税收的方式保证车主的公平
公路是准公共产品,高速公路可以收费,但是农村公路不具备收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