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锚定物探讨及其一些启示
2024.4.30
随着黄金非货币化,主权货币发行如何既不会过度过量导致不能接受的通胀、又能满足经济增长与准货币(金融资产)买卖增长的需求,就很关键了。货币的锚定其实就是货币发行的合宜性。
因此,探索货币的锚定其实就是探索货币的发行与流通。
如果货币的发行与流通是由于实体经济(生产生活)的资金融通,那么,货币的币值稳定(允许合宜范围内浮动)就会实现。
因此,货币的投机性使用与生产生活使用必须协作协同共生共荣。反之,例如投机性使用突然占有太多货币,一则会导致实体经济贫血生病、二则突然倒灌实体经济又会导致实体经济“作物”被活活“淹死”。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杜绝货币的投机性使用、只允许货币的生产生活使用,不就不存在两大用途的协同问题了吗?很显然,问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外行,因为投机与投资、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在很多关键经济场合上是密不可分的、是手心手背的关系,例如: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既可以是商品买卖也可以是投机交易,例如股票发行与转让既可以是实体经济投融资也可以是买空卖空的纯粹投机,是投融资还是买空卖空可能只在一念之差、也可能是事后的“被动”结果(例如,房地产买卖就是典型的或有投机市场~其定性实在是状态依赖、要看当时情形的)。
那么,如何实现货币的投机性使用与生产生活使用协调合宜呢?解决这个问题是没有永远正确的标准答案的,我们讲两条粗线条抽象性原理。
第一,基础货币(央行发行的)的发行,必须来自于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凭证。
那些再贴现商业票据、出口应收款抵押凭证再贴现(实际是外汇结算放款)就不说了。作者认为,可以增加数字资产再贴现(促进数字化通证经济发展),也可以增加消费信贷资产再贴现,甚至可以是ZF未来财政收入抵押贷款再贴现(如国债回购,目前中国可以试行对地方平台公司收益性资产的证券化进行央行再贴现~这也可以鼓励外资投资于平台公司的资产证券化领域化解债务负担)。总之,只要货币放水是促进生产生活的都行。
第二,央行对基础货币的回笼,不是必须的~因为只要投放是合宜的就不存在回笼一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紧缩银根才会实施基础货币的回笼。那么,是哪些情况呢?
情况主要是当央行货币(主权货币)被有效市场创造的结算中介或准货币创造取代较多,因而主权货币明显贬值时。
这种情况下还的考量,实际上是为将来“无货币时代”打开制度方便之门。未来数字通证经济时代,也许,就是一种生产即消费、当下即未来的无时空约束时代。至于目前那种M2M3比重过度、可能存在巨大通胀隐患的情况,现成研究很多,作者就不多阐述了。
基于上述的探讨,作者最后谈谈一些相关性启发:
第一,通货膨胀不是国债或地方债务的膨胀造成的,即如ZF债务本息应付额与ZF财收额之比超过了所谓警戒线,而是ZF债务筹资的无效使用造成的。
如果ZF债务筹资能有效使用,例如用于打仗能取胜、用于民生(文教卫)能激发劳动生产率、用于科研能提高科技水平、用于基建能引用外资民资投资,等等,那么,国债的发行与回笼就是货币国际化与币值稳定的定海神针。无论历史上的英镑与如今的美元,其锚定物根本上说,不是殖民地资源、黄金、石油等等,而是其筹资能有效使用的国债(西班牙在16、17乃至18世纪初老有殖民地与资源黄金了,可是,最后其国家的货币与英镑美元比根本就毫无信用可言,原因是其货币没有锚定在资源的有效使用上)。
第二,金融过度创新也不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温床,而金融创新的预算软约束(即创新主体的权责利不对称)才是。
例如,如果民间“非标融资”只能用于创造价值、而不能用于不劳而获的各种“特权”寻租,那么,“非标”帽子就可以去掉了。以此,目前很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严管”“狠抓”,其实没有抓在点子上、本质上可能是单纯的“因噎废食”。应该咋办呢?就是对各种金融创新的管制,重点放在落实金融创新当事人的各种责权利的清晰界定上,建议将金融管制由“入口管制”改革为“过程管制”~即通过区块链技术明晰资金及其各种形变的每一个环节的责权利,于是,金融管制升华为金融信息服务,工商管理部门、法院系统等也要加强金融创新领域的民事行为立法、执法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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