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4-7-25 10:37 
只要给钱就行啊,哈哈哈哈,我不管你改成什么名目,那毫无意义。
也就是说,不同工作岗位的人,尽管劳 ...
在分工协作自由竞争上岗也就是劳动力自由流动(这是古典学派政治经济学两个假设之一)的前提下,不同岗位的劳动,只要劳动时间一样(不管是10小时工作制,还是8小时工作制),劳动量就是一样的,工资就该相等。在岗位竞争劳动价值论看来,这是合理的。<br>
另一方面,从人道主义出发,任何劳动岗位都不能对劳动者身心造成伤害,必须保证劳动的安全性。在这样的要求下,各个岗位劳动的环境条件在工人上岗前就必须做好防护和完善。例如,不能释放有毒有害气体,放射线辐射做好防护。在这样完善的处理以后,各个岗位就不需要发放劳动保护津贴。由于竞争,有些人就业高级岗位,有些人就业低级岗位。有些人坐办公室,有些人在露天,福利不同。这种福利与劳动量无关,只与劳动的环境有关。这些岗位环境的不同,福利不同,也成为劳动者竞争的动力之一。还是那句口号,岗位有不同,人身与贵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