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象知识转换理论》;第14章:语言意指力理论;
107 语境
说写者意指决定语境,如对谁说,说什么,怎样说。
语境概念有不同的理解、解释。我认为,语境可以认为是文本写作的体裁。不同的文本体题材和不同的文体就是呈现给读者不同的语境分享。比如,诗歌、小说、神话、教程等等就是不同的语境。然而,任何一种文体的语境都是由说写者营造创作的文字产品。
郭贵春先生在创造一种语境论,认为“语境全面地包容了语形、语义和语用的全部因素,包容了话语的主体对象、句法形式、前后关联、背景关联、指称对象和本质意义等语言表达和交谈的有序和无序、必然和偶然的所有因素,更重要的是,正是语境将外在的指称关联与内在的意向关联统一起来。语境论的优越性在于:一方面它可以修正传统实在论的直指论所导致的僵化性,另一方面可以纠正由语义相对论导致的绝对性,从而把因果指称论与意义整体论同一起来,消除对立,建立联系,使科学理论术语的指称难题都获得一种语境论的统一解。”(11)。这是值得商榷的。将语境解释或规定为语言给予我们提供了呈现世界的图像或景象,或许是可行的。但是,语境并不能回答自身为什么能够呈现世界。如果语境包含着回答它有呈现世界的能力,这是违反同一律的。正如郭贵春先生所言,(12)“特定意向是指称发生转移的必要条件,语境加上主体意向才共同构成指称转移的充分必要条件。” 竟然语境不能诠释自身为什么能够给予人们呈现世界的答案,那么语境何以有如此大的功效呢?在语言学中,学者们对语境概念有着完全不同的解释和规定。胡晓研先生认为,(13)“语言环境简称语境,指人们用语言进行交际时的具体环境,环境有大有小,语境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