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理论中,ZF与企业的关系有个很经典的比喻,即ZF是裁判员,企业是运动员,当裁判员的不应当同时当运动员,否则裁判就会吹黑哨,让自己成为赢家——公正的市场经济中,ZF不应该干预,而只当裁判员——旁观者,避免与企业的利益纠葛。
这貌似有道理,但细想一下,根本没道理。ZF与企业,关系根本不可能如同裁判员和运动员那么简单,也不可能避免与企业的利益纠葛。资本主义的ZF,还是依靠这些企业家的财力才选出来的,企业家争相对ZF施加影响力,ZF岂能在市场竞争中置身事外?
第一段的比喻,假设的前提是ZF当运动员,就作为一个独立市场主体存在,与民争利——好处被纳入ZF的腰包,而不会给民带来什么好处。这个假设要是成立,那么ZF必须是私有的,不是民选的,王公大臣的ZF,与民选无关,因此企业家与这些超级企业——国家之间才会有市场竞争关系。但民选的ZF,首先名义上是社会的代表,以全社会的名义在干预经济,其干预经济应当说是“民主意志”的体现,“人民”也可以通过议会等部门控制ZF行为。那么吹黑哨就不存在了——除非是为劳动民众“吹黑哨”——ZF与企业家争利,充当“劫富济贫”的狠角,那么这就不叫黑哨了,但这种以民主方式凌驾于资本家之上且不代表资本家利益的ZF,基本上都难以存活。
不过即使民选ZF,实质代表的依然是资产阶级的“人民”,ZF是由他们组成的,ZF既吹哨又运动,实际还是为了企业家的利益着想,看到玩火的孩子在引火烧身,那么ZF还得救一把,自由竞争的企业把事情搞砸了,弄得社会动荡,还得由ZF给他们擦屁股。只不过ZF代表其长远利益,而一般企业家只顾眼前而已。王公贵族的或者仅有民选幌子的ZF除外,这样的ZF,是为王公贵族(大资本家)的利益吹黑哨,企业家要避免被吹黑哨的损失,就得加入王公贵族的圈子才行。
ZF与企业的关系,与其说是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不如说是周天子与各路诸侯的关系。诸侯们共同承认天子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缴赋纳贡。诸侯有难,天子不能不管。诸侯之间打仗,天子可以在一边看着,而且依照诸侯们上缴的贡物来权量应该倾斜于哪一方。而若是诸侯坐大,挟天子以号令天下也并非不可能。毕竟天子是“天下共主”,合法性还是在的。ZF说到底还是企业家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