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费补偿价值论揭示:无论是什么物品,或者干脆没有相应物品,只要凝结着成本那么就有价值。因为价值是耗费补偿,而一切成本都是必须要补偿回来的(无论以什么形式补偿回来)。那么,今天的情况,像废品那样的烂尾楼也是有价值的并且巨大,因为它凝结着巨大的成本。而这个成本同样是必须要补偿回来的。那么,谁是承担成本的承担方呢?开发商、银行或购买者?都有责任。就看谁更有逃脱的可能了,因而就看谁更逃脱不了的倒霉了。从现实上看,尽管从烂尾到交付遥遥无期,甚至几近不可能,但是,大多数情况、大多数时候,都是由购买者承担这个成本的,即无论如何遥遥无期,购买者如果有相应贷款的话也都是要按时还钱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无论相应的物品是什么,只要它凝结着成本,那么它就必须要补偿回来,从而体现了一切废品都是有价值的。最好没有价值了,因为没有价值就不用还钱了,因为还钱的本质不过是回收成本而已。而没有价值就是指没凝结着成本。而没有成本那是最皆大欢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