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离 职 管 理 制 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
可。
3.0 内容
3.1 离 职 类 别 与 定 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
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
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
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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