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圆宝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目 录
一、与代理商合作的期限
二、代理商的界定
三、代理商的选择
四、会圆宝公司的责任与义务
五、代理商的责任与义务
六、代理商管理
七、价格政策
八、资金与物流
九、下级网络开发与管理
十、广告管理
十一、培训
十二、奖励
十三、罚责与退出
十四、保密
为贯彻会圆宝公司 5S 店 2014 年营销策略,使会圆宝公司产品的渠道体系面对市场的发展趋于合理化,
以保证会圆宝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的更加畅通,因而针对重要的代理商管理工作,特此制定本代理商管理
制度。
一、 与代理商合作的期限
代理合同期限原则为一年。期间可根据代理商政策和管理制度相应调整。
二、 代理商的界定
1、2014 年度会圆宝公司客户划分为:
1) 省级代理商,(仅适用 B、C 类地区)
2) 市级代理商(仅适用于 A 类地区,每地区 2 家以上代理商);
会圆宝公司产品的市场分销策略考虑,在 B、C 类市场原则上只授权最具优势的一个代理商为省级代理商,
确保代理商拥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和丰厚的利润。
对 A 类地区,由于市场大、辐射力强,则多家市级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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