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4)》(学习笔记)-43
对于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企业会计准则并不要求进行摊销,但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时对其进行 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需要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其过程较为复杂。15号文规定,上市公司应披露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年报分析发现,有些上市公司对商誉减值信息仅笼统披露经测试后未发 生商誉减值,没有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参数等信息;甚至某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显示商誉已发生重大减值,但在报表项目附注中没有披露任何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及计提减值准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