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4)》(学习笔记)-47
15号文规定,上市公司应披露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分部会计政策、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及分部财务信息合计金额与对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调节过程;上市公司无报告分部的,应说明原因。年报分析发现,不少上市公司未披露分部信息,也未说明无分部的原因;部分上市公司在年报管理层分析中披露主营业务的行业或产品分类,表明其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分部,但未在财务报告中提供单独的分部报告,也未说明不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原因;有些上市公司尽管在收入附注中按照行业、地区、产品对收入进行了分部说明,但是未形成单独的分部报告,也未披露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分部会计政策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