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债危机的发生归结于三大原因:
一是货币联盟设计自身存在很多问题;
二是各个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政策协调性还有待提升;
三是预防机制不健全。
这三个原因使得欧债危机发生之后的欧盟各国措手不及,欧元区国家经济更是受到重创。
1, 整体经济实力薄弱:遭受危机的国家大多财政状况欠佳,ZF收支不平衡。
2, 财务造假埋下隐患:希腊因无法达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规定的标准,即预算赤字占GDP3%、ZF负债占GDP60%以内的标准,于是聘请高盛集团进行财务造假,以顺利进入欧元区。
3, 欧元体制天生弊端:作为欧洲经济一体化组织,欧洲央行主导各国货币政策大权,欧元具有天生的弊端,经济动荡时期,无法通过货币贬值等政策工具,因而只能通过举债和扩大赤字来刺激经济。
4, 欧式社会福利拖累:希腊等国高福利政策没有建立在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之上,历届ZF为讨好选民,盲目为选民增加福利,导致赤字扩大、公共债务激增,偿债能力遭到质疑。
5, 国际金融力量博弈:一旦经济状况出现问题,巨大的财政赤字和较差的经济状况,会使整体实力偏弱的希腊等国成为国际金融力量的狙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