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ss 发表于 2011-10-5 12:45 
有一条最基本,而且非常重要的法理可能你不太清楚,叫做,“罪行法定!”,也称为“法不定,刑不究!”什 ...
法律和道德历来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手段。
“法不定、邢不究”,可不代表道德和公众谴责不追究。
法律是不完善的,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道德来规范约束。
诅咒,是不犯法的,但是有失公德,受到谴责也是应该的。
自由,不是说不犯法怎么样都可以,还要受到道德的约束,尤其是公众言论。
只要面皮厚,当然了,也可以不受到软性的约束,但是以后会处处碰壁,任何人都不愿与缺少道德的人打交道的,不是吗?
问题其实很简单,换个表达方式不就没这些问题了?
讨论就此结束,你可以信奉只受法律约束的“自由”,那也是你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