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制度简介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一、社会保险概述
(一)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民办非企业、机关、社团、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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