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乔布斯去世已有数日。许多媒体都方方面面的做了介绍和解读,但对于乔布斯的所产生时代的美国,似乎很少有人了解,那就由荣哥来解释一番吧。1950年代的美国——是整个西方自由世界的中心——和今天不一样——它是唯一的中心。美国是所有怀着希望的人们梦想的圣地——这和今天也不一样。二战以后,整个世界都趴下了,出了社会主义的国度,整个世界都在俯仰美国的鼻息,所有怀着不安和不满的人们,无法抑制住内心的悸动的人们,如果有能力的,就都以各种名义到了美国。
1950年代,两个男人,来到了美国。一个来自战火纷乱,积贫积弱的叙利亚——就是今天正可能面临制裁的叙利亚;一个来自从未开化,尚在部落社会的肯尼亚——就是现在也还在部落社会。一个是黄色人种,一个是黑色人种。两个人,都怀着梦想,一个希望能生活在自由表达,安乐生活的美国,一个希望能够把自由表达,安乐生活的美国带回到家乡。无论怎样,都是昭遥的美国梦,让这两个年轻人,来到美国。一个成了乔布斯他爸,一个成了奥巴马他爸。这两个人是如此的相似:男性、第三世界、有色人种、美国梦……当然还有一样:抛弃妻子。
抛弃妻子不是他们的愿望,而是那个时代给他们不得不抛弃的社会。乔布斯的爸爸,是叙利亚的难民,却和大学里的女研究生(乔安娜)相恋私生了。结果在女方父母种族歧视和学历歧视的压力下,不得不把小孩送人——一对工人夫妇,在答应了一定会给小孩大学教育的条件下,获得了这个“白人”小孩。他却在上大学却又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辍学。——乔布斯一辈子没有原谅他亲生父母——虽然找到他们现在还在美国,也一辈子都活在都养父母的感恩之中。——快意恩仇,本来就是乔布斯的性情,一辈子,到死。
奥巴马的爸爸,是肯尼亚的部落贵族,到美国读博士,和大学里的女本科生(安妮)相恋私生了。那个时代的美国,开放大气,那个时代的美国学生,热忱浪漫,社会的清规戒律,种族的极端仇视,都左右不了人性——喜欢不喜欢,做与不做,只是一个感情和身体的问题,不再是一个社会道德的问题。事实上,任何国家在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感性的认知,人性的本能都会超越世俗的歧视或宗教的道德。——那是一个充满种族歧视,却美好可爱的美国。只是两者碰撞了。碰撞的结果是——两个被父亲遗弃的男孩。
奥巴马要比乔布斯幸运得多,虽然不幸的是他继承了老爸的肤色——黑色;同样不幸的是他老爸因为要“拯救祖国”回到了肯尼亚,最终郁郁而终。幸运的是他有个一直爱他的亲生妈妈,无论改嫁到印尼,还是再辗转回美国,也有富有的外公外婆。他从1950年代美国对有色人种的极端仇视走来,到美国逐渐形成的melting pot(民族大熔炉),直到今天成为美国总统,实际上对他而言,人生中最黑色的部分,只有肤色。美国最种族歧视的时代,他躲在了印尼。他的内心,仍是外公外婆家的传统白人的知识精英。
两个被有色人种父亲抛弃的小孩,一黑一白,一生一死,都成为了全世界的传奇。其实传奇的不是他们两个人,而是1950年代开放大气,热情澎湃却又充满歧视的美国。如果乔布斯生活在一个安乐的家庭里,完整地上大学,甚至读研,估计会成为一个安逸又抱怨的白领,和我们许多人一样。当然,我们也许就不会再有鼠标、iphone什么的了。世界给了他歧视,又补偿给他机会,他是幸运的不幸的人。
总之,美国已经走完了那个美好时代了,现在移民美国的人,已经再也生不出乔布斯或是奥巴马,因为一个热情而又歧视的美国,已经不在。一个保守道德,世故守财的美国,不大可能再孕育出热情和自由的种子,也不大可能生出逆境中的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