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2224 6
2006-11-21

在理解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外延式;一种是内涵式。

外延式的制度讨论似乎很多了,我这里想说的是一种内涵式的制度的理解。

制度是什么呢?我的理解是权利+程序。权利规定了人的权利;程序规定了做事的程序。

制度中的产权是权利的一部分,权利不仅规定了某种自由处置的权力,而且还包括了责任和义务的东西。

制度中的交易是程序的一部分,程序是拥有权利的主体做事的过程的约定。

权利是通过程序来界定的,程序是通过权利来保证的。当程序是完全的,权利自然是清晰的,制度的效果与初始权利配置无关。

制度的权利与程序的划分可以追溯很远的法的和习俗的精神。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6-11-22 09:39:00

理论上似乎是可行的 但实际上可能很难做到 程序似乎是永远不能够完美的东西 呵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11-24 00:30:00

从博弈论角度理解,制度是博弈的参与人经过反复博弈得到的均衡解。我觉得这个有比较强的概括性。

另外从契约与法的角度,制度由一系列的契约构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11-26 16:31:00
似乎一个很有趣的结论:如果权利是完全的,那么程序似乎就不重要了;如果程序是完全的,权利似乎也不重要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12-2 23:36:00
我们对权利的追问可以到宪法,对程序的追问可以到立法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12-6 11:40:00

如果我们把权利理解为个人的选择,那么问题就有趣了。就存在阿罗一般不可能定理了,而且与斯科第二定理了。问题出来了,我们怎样界定权利,才能达到社会意义上的福利吗?怎样的程序才能达到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