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决定命运”辨正
有一种广泛流行的观点认为,“性格决定命运”。乍一听下,似乎很有道理,但如仔细探究,却会发现其中有许多荒谬之处。试想:“南京大屠杀”中罹难的数十万中国军民,二战中被纳粹屠戮的上百万犹太人、波兰人、斯拉夫人,在历次战乱中丧命的各国人民,在各种天灾人祸中遇害的无数生灵……,他们的悲剧,难道是因为性格“不好”吗?相反,战争及天灾人祸中的各种“幸运儿”,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各种“受益者”,生于官宦富豪之家、尽享权财之力的各种“纨绔、白痴、恶棍、宵小……”,他们的“成功”,难道是因为性格“好”吗?由此可知,决定命运的绝不会是一个简单的性格。
窃以为,决定或影响命运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大约有四个,即际遇、见识、性格和能力。
际遇即客观环境、外在条件以及由之带来的各种小机会、大机遇。际遇好的,就会成为各种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幸运儿”、“获益者”;际遇差的,就会成为各种“不幸者”、“受害人”,他们或者“力不从心”、“无能为力”,或者“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甚至“遇人不淑”而命运多舛,常常被无情碾过的社会—历史巨轮“碰伤”、“压碎”。
在际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影响一个人命运的主要是见识、性格和能力等主观因素中的一个或几个。
见识即对遭遇到的客观环境、条件、形势等形成准确判断、科学认识的程度和水平。有见识的人,才能适时做出恰当选择和行为;无见识的人,只能盲目作为、乱打误撞。一般而言,适时做出恰当选择和行为的人,才能掌握和改变自己的命运;盲目作为、误打乱撞的人,则只能把未来交给未知的“幸运”或“不幸”。
但是,见识只是提供了“自主选择”的可能性。即便是见识很高的人,也未必会听随见识的指导而做出“恰当选择”,因为他们或者不愿(如“知其可为而不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或者不敢(主要是胆小、怯懦、恐惧等心理作祟),或者不能(如“力不从心”、“身不由己”等等)。愿不愿、敢不敢的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价值观人生观问题,也是性格问题、习惯问题(甚至是习俗、风俗问题)。同样的,无见识或者见识较差的人,也可能“灵机一动”、“见机而作”、“顺势而为”,或者勇于“一试”、敢于“一闯”、拼命“一搏”,进而影响或改变自己的命运。
如果说,性格决定了(?)人在特定际遇下选择和行为的基本方向(或倾向)及其坚持的程度;见识则会使人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进行相应的限制、修正或者将之完善、细化、深化、升华;而能力则进一步决定了(?)人能将自己的选择和行为实现到什么程度、取得何种效果。
大致而言,际遇、见识、性格、能力规定了人生的遭遇和具体的言行选择,从而在较大程度上规定了人的命运。但是,“必然而然谓之命,或然而然谓之运”,命运云云,只不过是事前“推测”和事后“归结”的说法而已,追求自由发展和心灵解放的现代人又何必执著地计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