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驳吴晓求“股票T+1恰当,股指期货可以T+0”的谬论
去年4月16日,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推出后,A股市场出现了暴跌,并且和以往的跌法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但跌速很快,跌幅巨大,而且几乎不怎么反弹,如飞流直泻的瀑布!这让人们认识到,股指期货有助跌的作用,如果股指期货再与现货的融券相配合,在期、现两个市场同时做空,那简直就是股灾!在这种情况下,广大中小投资者被强制执行T+1交易,且只能做多,是严重不公平的!
暴跌让A股现货的投资者损失惨重,越补仓亏损越多,同时也警醒了很多投资者,并逐渐意识到,股指期货的可做空,较以往的游戏规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上有杠杆和T+0,放大了做空的威力。在痛定思痛中,广大股民强烈呼吁管理层尽快恢复A股现货T+0交易,以适时规避期指汹涌的做空能量。恰在这当口,去年的6月10日,吴晓求突然出来喊话了,这是他接受人民网采访的谈话实录:“股票交易上T+1是比较恰当的,期货可以T+0。因为我国政策的变化包括货币政策的出台在下午3点钟以后,股票T+0也不起作用。再加上,股票T+0对投资者是有害的,对市场稳定性也不够。股票T+1比较恰当,期货可以T+0,这和资产和品种的特性相适应。”
上篇文章,已经逐句驳斥了其荒谬的内容,本文之所以还要将这段原文摘录下来,就是想让朋友们看看,其实这段话中还有值得探究的奥妙。那就是吴先生将A股现货称为“股票”,将股指期货称为“期货”。故意将相互影响、联系紧密的A股现货和股指期货割裂开来表述,以达到支持采用不同交易制度的目的!他的本意就是要指鹿为马,就是要误导广大投资者,诱导大众来认可:机构大户实行T+0,股民仍执行T+1是恰当的。其用心之良苦可见一斑!
另一点也值得注意,吴大教授表述的内容并不全面,他有意无意地对融资融券以及ETF指数基金的申购赎回,避而不谈,因为这些都是A股现货中的T+0品种,都是可以进行日内买入并卖出的。当然这些也设置了高门槛,散户同样不被允许参与!如果提及上述产品,让股民得知现货中有“后门”,也有T+0的产品,那么吴教授的“股票和期货特性不同,理应采用不同的交易制度”的观点岂不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对于吴教授,本人最大疑惑就是,他难道真不知道在同一市场中,采用两种交易制度是不科学的?!所承担的风险也是不对等的?!同时也是违反《证券法》的?!如果真不懂,那博导、名教授的头衔是怎么弄来的?如果明知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却站出来力挺,那用意何在?在刻意维护谁的利益?!
登录证监会网站,有对于证监会的描述: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试问:让机构大户执行T+0交易制度,让广大中小投资者强制执行T+1交易制度,到底依据的是哪部法律?!不同的人执行不同的交易制度,这样做维护好了证券市场的秩序吗?保障了其合法运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