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能得到的收益,减少了内疚感,得到帮助人的内心满足。其他收益想不到了。
扶,需要担负的成本,有太大的弹性。可以扶起,后等救护车或110来了就走,可以跟车去,甚至有的人还垫付医药费。如果碰到讹诈的,就现在的医药费而言那真是无底洞了。在这不得不说下彭宇案,说不好听点,那次的判决祸国殃民。
应该明确扶的成本,到120或110来就结束。救死扶伤本来就是120和110的分内之事。这样我想是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承受的起的。关于讹诈,应该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和无罪推论的原则。同时,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讹诈的话,应该让风险与收益等同,想讹诈多少的就赔偿多少。
很怀念小时候,那时候教导我们看到老人过马路是要主动帮助的,虽然有做作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