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6 08:52:51)
转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国务院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条第2款规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条第2款规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2条第2款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
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类工程,三类工程的共同点就是:工程施工完成后,均构成了不动产物,包括完全不动产物和类不动产物。
(1)完全不动产物是指在物理上固定在土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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