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VoF(飞腾腾飞网)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关于“教育国有化和教授终身制”的研讨会2003年6月29日致福轩万众楼 录音整理:陈玲 第一部分:周其仁,主题发言 改革需要勇气。利益的冲突和调整都是不可避免的。不仅如此,改革是要重建一个社会的竞争法则,是一个很大的“知识上的冒险”。因为改革需要新的知识,而每个个人的知识都是有限的,因此,交流是必需的。我们今天进行这样的讨论,就是参与知识的冒险。 任何改革都是知识上的冒险,但北大(教改)有所不同,对我们个人来说也是很大的挑战,我们个人的既得利益也牵涉其中。所以我们是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是维护真理,就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今天我批评的对象是我的好朋友,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一些情绪化的争论。我的批评对象是甘阳,他最近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发表长篇文章批评北大的教改。也欢迎在座的各位敞开来讨论。我们个人的利益微不足道,而我们参与的知识冒险非常重要。 我讲的第一个问题是,教师的权利和尊严具有相对性。甘阳提出来的第一个论点就是,教改要保护教师的权利和尊严。我的观点是,教师的权利要放在学生的权利中来看,还有用人单位、知识的购买方的权利和尊严。如果一旦当上北大教授,就永远是北大教授,这的确是一种权利和尊严,但问题是,这种权利和尊严有可能损害学生的权利和尊严。我96年来北大,认为学校最优秀的资产是学生。这么激烈的竞争一定会产生最优秀的人才。但是反对的意见会说,难道北大的教师就不是最优秀的吗?很多北大教师都是从学生中择优挑选出来的啊?但是,北大学生的优秀,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的被挑选下去,他要选课,投入精力和知识,才能顺利毕业和就业。所以我认为北大学生的优秀不仅仅是千里挑一挑来的,更重要的是他要继续被挑下去。但是,相比较而言,北大的教师可是说是万里挑一挑来的,但是他是否被继续被挑下去呢?教师“继续被挑下去”的强度怎么样呢?这是一个制度的问题。从制度的角度来说,但靠单个教师的自觉、自律是不够的。北大的体制设计,也不是针对某个个别人,而是针对全体。因此不能假定教师都是特别优秀的,而是一个平均的水平。 从知识市场的角度来看,要保护所有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买方的权利。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尊严怎么样?他们现在挑人的力气花得越来越大。为什么?本来借北大的牌子可以节约挑选的成本,但是现在牌子的名义含量和实际含量大大的不一样了。着某种程度上是社会资本的浪费。(这里举例华为公司的“大进大出”的人事招聘制度,略。) 现在还有观点认为,教授终身制是维护学术自由的机制。维护学术自由,就要国家把他们的生计包下来。但是事实证明,这样做造成的结果很可能不是“不劳动者不得食”,而是“不服从者不得食”。而在一个竞争程度较高的制度中,没有人真正能够“一手遮天”,反而更好的维护学者的个人尊严。(这里引入关于下岗职工的比较论证,略) 所以我需要修正甘阳的观点,就是大学的改革,要顾及教师、学生和社会的所有相关方的权利和尊严。而维持着这些权利和尊严的关键就是要维持一个竞争性程度较高的制度。 第二个问题,是有关北大引进教授终身制的具体讨论。教授终身制主要发源于美国。甘阳批评这个体制,引用的却恰恰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例子,即英国的教员终身制。在英国,所有的老师一旦获得教职,就全部为终身制。这个体制在1998年发生了改变,1998年的《大学改革法》规定,大学当局可以以人数过多为理由,解聘任何大学的教员。甘阳当然批评该法为“恶法”。但是要理解英国的教师全员终身制,要从四十年代的国有化运动说起。英国在四十年代工党上台后,许多重要领域,包括教育领域,都进行了国有化。国有化在最大限度上屏蔽了(知识)市场的竞争。为什么呢?如果在竞争的体制下,这个学校的院长压制他、校长压制他,只要竞争体制存在,他就可以选择离开;但是在在国有化的体制下,行政权力就可能会滥用到骇人听闻的地步。所以,在教育全盘国有化的情况下,就必须限制系统内所有级别的行政管理的权力范围。因此在教育全盘国有化的国家,一定是实行教师全员终身制。这是对称的制度现象。就像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他们的权力范围比私有企业老板的权力常常减少很多。 美国好的大学,绝大部分是私立。北大现在要引进的教授终身制(Tenure System)的原型,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美国私立大学。即在竞争下,教师经过考核期,通过努力工作,积累了足够的教学和科研的成绩,才能获得终身教职。那么问题是,私立大学为什么要设立终身教职?公立大学(设立终身教职)是为了限制校长、院长的权力,私立大学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鶷enure制其实是一个复杂的市场合约。私立大学的教授终身制,实际上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机构的合约差不多。简单而言,这些机构的资产都主要是由人来创造的,而且,这些人的工作优劣很难短期评价和监督,所以需要一个长远、稳定的雇佣合同,把他变成老板(所有者)的一部分,让他们的“自我努力、自我监督”。因此Tenure Job的门槛是非常高的,他们和其他人的待遇差别也非常大。总之,这基本上是一个市场合约,但是个很特别的合约,要加入时间因素的考虑。这种合约主要是市场的选择结果,而不是教师工会斗争争取来的。(举例民工的短期合约对雇佣者的不利因素,)普通工人也有各种各样的合约,有的是长期合约,也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对于资本家来说,不一定合约越短期越有利,例如非典期间民工大量返乡,建筑公司找不到足够劳动力;医院花十倍的工资也找不到足够的护工。 因此,Tenure制度是适应知识市场的特别需要而形成的复杂合约。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市场上形成的合约,总要受到市场压力的影响。因此可能会受到一些损失。另外,Tenure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也要关注国外Tenure合约的变化趋势,总的来说是变得竞争性更强了。 第三个问题,大学改革要确定大学本位的原则。甘阳提出,你大学要改革,首要要(人大)通过一个《大学改革法》,然后根据法律来进行改革。这个我们是不同意的。全国要达成统一意见通过立法才能改,这个意见我的理解,就是不要改嘛。为什么说大学改革需要法律依据,这也是根据英国的经验。英国当年把所有教师改成终身制,就是依据大学改革法。我不赞成全国统一改,而是以大学为本位来改。原因在于,第一,各个大学各有各的传统,各有各的利益,各有各的光荣与梦想。大学要改革,就是要恢复大学的传统、光荣和梦想,因此各个大学才有动力(去推动改革)。全国人大有什么动力来改?第二,各个学校分别去改,进行多种尝试,才能够总结出多种经验,以便交流和学习,最后有助于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 为什么不是国家本位、教育部本位、市教委本位,也更不是教研室本位、教师本位呢?没有大学这块品牌,教研室或者教师个人,怎么去招来最优秀的学生?因此一定要通过大学本位。有人说,这是国有大学啊!我的看法是,国立大学从来都是“国有民营”的。这个“民”,不是一般说的企业家,北大的“国有民营”是指历代教育家的经营。如果没有蔡元培、没有开先风气的好校长,就不会有现在的北大。而北大“国立”的“国”,最早是北洋政府癌O衷谒还记得北洋政府的“国”?校园里有的是蔡元培的塑像。蔡元培当年顶住了平庸之见,招聘了一大批那个时代最优秀的学者,几乎都是“一时之雪保才奠定了北大的地位。 现在媒体对北大教改的讨论很激烈,但是信息上是有差别的。甘阳要讨论北大,就到北大来讨论北大。你不来,很多信息你不知道。大学自己有权利进行改革,你们可以评价、可以批评,但是要大学本位,容北大一个相对稳定的讨论环境。尤其不能用讨论还替代行动。 第四个问题,是对北大改革方案的一些想法。从第一稿到第二稿的变化趋势来看,由校方和所有教师来讨论、修改方案,搞不好会“一退三千里”。第一稿说,所有正教授就已经是Tenure,第二稿改成“除了正教授,所有进校十年以上,离退休十年以上的的教师也自动获得Tenure”。我的意见是,校方只要确立一些最大支持共识的原则,比如说竞争的原则、聘任制的原则,比如说引进外部学术评价、避免近亲繁衍等一些最基本的原则。然而,要给二级单位以改革的空间。也就是说,校方确定改革的基本原则,然后挑选合适的院系领导,责成他们制定院系的改革方案。各个院系的改革方案可以是不一样的,但都要符合学校的基本原则。至于实施细则,则要让院系之间进行竞争和学习。学校审查各个院系的方案,主要是审查基本原则,然后就付诸实行。总之,越简单的条文越可能达成最大共识,实施细则考虑放到院系一级来考虑。 我的第二个意见是,我们需要游戏规则,北大的改革需要在法制的框架内进行。但是在中国这个环境中,法制的实行需要人来推动。很多人说北大的改革不合法,错,我看教育法上明确写有,大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权力聘用和解聘教师。但是由于传统的阻力太大,其实并没有能够真正实现。所以,改革需要具有改革意识的教育家来推动法制的进程。 最后,回到哈耶克所说的“知识的冒险”上来。哈耶克作为一个反对理性设计的自由主义者,他还说过这样的话,“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必须从传统的共产主义中学到一个重要的经验,那就是他们成立乌托邦政府的勇气。正是这种勇气使他们得到知识分子的知识,因此对公众舆论产生影响。正是这种舆论,目前看来邀不可及,但是一天比一天更接近现实。”我们正是需要这种“乌托邦”的勇气。分散的努力是不要紧的,我们并不要求清华也这么做、其他学校都这么做。但是分散的努力结合起来,最终将汇成教育制度改革的洪流,推动整个国家和民族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