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文件
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实现本所日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负责
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第三条
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
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分
管日常内部管理及行政事务,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律师协
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各项行政
管理均分解落
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
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
理事项。
第五条
本所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
研究解决行政管
理方面的事宜。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全体在职人员、在职律
师、注册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主
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
第六条
本所每周二、
四上午为学习日。
周二上午为业务
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法律、法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
; 周四上午为政治学习日,
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中央、
自治区、
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要文件。
第七条
本所实行轮流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