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评级作业流程中信息
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
合用于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条企业及企业所有员工均应对受评对象
商业秘密、
波及人员隐私和协定
不可公开信息保密。
第二章 评级信息
内容及来源
第三条 信用评级信息包括受评对象
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两大类。
第四条 内部信息包括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受评对象
未来发展信息、受评对象管理部门和股东
信息等。
第五条 外部信息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或行业)发展趋势、技术环境、政策和监管措施等来自受评对象外部、由评级机构独立
搜集信息等。
第六条 评级信息来源包括受评对象(发行人),以及与受评对象(发行人)存在业务、管理、监督等关系
有关部门。这些
有关部门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国际合作组织、其他社会征信机构等。
银行类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都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都市合作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外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企业、证券企业、保险企业、信托投资
企业、财务企业、金融租赁
企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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