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系统的财务管理
一、客户资料建立
1.客户根本资料建文件
: 业务人员应搜集所有经销商
根本资料填立
“客户根本资料表〞,审核后归档。
2.客户动态资料记录:应注意及时更新。
财务应注意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客户财务状况。
二、客户授信
目的:确保公司债权、货款的
平安性,防止呆帐。信用管理部门
〔专门机构或营销、财务组成临时小组
〕应就客户资料表进行征信调查和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的评估;
信用管理应同时包含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两项内容,超出任一项,均视为超信用。
凡提供信用必存在风险,必要时需客户提供抵押担保或订金。
营销部门应随时关注客户情况
,深入了解客户的业绩消长、存货状况、资产变化、获利状况及经营者变动等运营情况及业界评价,如
觉察客户呈现或有异常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货款
平安。财务部门应每月提供有关客户销售、欠款、存货等变动报表,并对报表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提供财务意见。
信用管理部门应每年/半年
,会同业务、财会等相关单位共同就现有客户的收款状况、信用额度及公司授信政策予以检讨、修订。
三、超信用处理
业务出货时,应开立
“出货单〞,转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签章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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