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0月23日晚,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一位联防队员手持钢管、警棍闯进一间小店,一通乱砸后,对老板娘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她的丈夫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这个事件过程已经有了详细报道,今天我们探究一下,为何杨武能忍受自己和妻子近一个小时被毒打,做出不报警的选择,直到妻子被**,才做出报警的选择。我们无疑把目光都停留在做丈夫的杨武如何胆小窝囊上,但从另一方面我们是否可以从经济人的理性假设出发,推论出杨武的每一步选择都是理性选择,直到妻子被**,报警选择的结果payoff才可能会大于不报警的选择。为何?我们从重复博弈角度简单推导一下:
报道中,杨武说,杨喜利以前就经常欺负他们,但夫妻俩胆小怕事,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报警求助。
如果假设杨喜利日常打骂他们时,杨武报警,在警员接警的情况下,警员对杨喜利进行了严厉批评,然后对杨武说,杨喜利喝酒后是一时冲动,他已意识到犯了错误,我让他向你道歉,你看在同乡和社区近邻的份上饶恕他一次。杨喜利道歉,警员收工,因调解成功简易从事不用登记在案。杨喜利转脸就对杨武说:小子看我以后收拾你。以后杨武租住的房屋断水断电,也无客人敢光顾维修。
以上是假设,也有可能杨武道听途说或从别人经历中,已理性预期到此结果,所以也很可能一直没报警过。
经媒体追踪报道,记者采访到深圳宝安区径背社区治安办蔡姓主任,他告诉记者,他们招聘联防队员只要看其身份证,通常去派出所查一下是否有犯罪前科,如没有就可以聘用,“2008年把他招聘来的,试用期的三个月,他表现很好,后来就越来越不行了。”
这位蔡姓主任看样子比较实在,不过其评价“越来越不行了”,估计无法通过档案、报警记录等现代信用体系基础文件来佐证。
11月9日今天媒体追踪,出现通奸、今年9月初就曾被杨喜利**过等词言,使我们必须再推导一下杨武报警时详细的理性选择过程,当杨喜利只是在毒打他们时,杨武认为此时报警可能与以前的处理一样,仅是一般打架小案件,不利结果可预期。当杨喜利准备**时,也不可报警,因没有现场证据可能同样被归为小案件,当杨喜利实施**时,此时有现场证据了,对受害人的负效用极大了,报警的结果优于不报警的选择。
凤凰主持人说到:难道每次我们应该责怪弱者不知道反抗,而如果不是妻子被**,杨武的反抗会遭来什么后果,可能只有他这个小小的打工仔自己心里知道。
我们只是简单推理了一下其内心选择过程,在假设现状态下,推导其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现状态不仅是法律对权利的界定,而且是具体执行效果,通过社会的发展,界定权利的费用越来越低,权利的界定从而越来越精细,减少影响权利收益的不确定因素, 从而使一个弱者如杨武,不需要痛苦地等待,任何时候的报警选择所带来的结果远远优于不报警的选择,这个结果考虑了所有的收益、成本,近期、远期因素,而不简单是刑期、告诫等。
让个人历史档案再充实吧,有第三方参与,信用体系不仅仅是借贷,犯罪纪录、报警记录等必须有。也许这可以让每个人考虑自己的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都会得到应有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