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6)》(学习笔记)-11
(二)权益性交易的认定与处理存在误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对于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代公司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行为,经济实质上属于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代为承担其已发生的税款、担保支出等费用,实质上属于控股股东对该公司的资本性投入,但上市公司将该笔投入作为利得计入损益,而未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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