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特征:主体具有特定性;权利义务统一性和对应性;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三、劳动合同立法概况94年《劳动法》专章;07年《劳动合同法》;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四、劳动合同类型
(一)以期限为标准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法》第14条)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以就业方式不同为标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可以有两个单位;权利约定较为自由;解除和终止合同较为方便;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三)以劳动合同形式为标准书面形式: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口头形式: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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