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weiluoye 发表于 2011-11-20 09:40 
给克兄提两个瑕疵
第一,关于使用价值(客观效用)是否要纳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围,马克思强调是要区分对象 ...
蒙yiwei兄惠鉴。我在本主题贴所列出的一系列的价值关系,都是用数学语言来代替文字语言以反映这些概
念的并且其中的很多概念默认读者是已知而没有给出定义项。这一点整个主题贴倒有点象个教师给出的复习提纲。只要是对理工科知识比较了解的人,这样做就显得再自然不过的了。例如,我在本贴中给出的第一个公式 q = i * l 表示的是劳动者生产的产品产量等于劳动生产率乘以生产中耗费的劳动量,就类似于物理学中用公式 I = F*T 表示的物体所受到的冲量的平均值等于作用力的平均值乘以作用时间。正如物体所受到的冲量是作用力在时间上的累积量一样,劳动者生产的产品量也是劳动的生产效力在劳动时间上的累积量。但是如果这样处理问题就必然会导致提出建立生产效力函数的要求。这已超出了在论坛上展开讨论的可能了。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时间都是平均的概念。这对我们理解和研究问题也就足够了。另外,从生产的自然性方面考察生产、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之间的关系,就是把生产关系的因素抽象掉了。因此,这里的生产就是生产一般。是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下都存在的关系。当对具体的生产方式进行分析时,那些被抽象掉的因素就要将其还原并加入其中。这样就可以得出在特殊经济形态下的价值的特殊规律。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论述的生产价格理论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
问题1、“商品的效用不在研究之列,它属于工艺学的范围。”
商品的效用的研究,见之于西方微观经济学中。其中抽象出来的效用函数实际上脱离了客观实际,而丧失
了理论的解释力。例如,有衬衣和大米两种商品,就没有人能写出以这两种具体商品为选择对象构成的效
用函数。但衬衣对人的效用却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是一个决定人是否决定购买衬衣的因素之一。
按照微观经济学的观点,效用是消费者消费商品所得到的满足,是商品消费得到的效果。这也是人们将其
称之为主观的效用原因。对于确定的消费者来说,商品的数量和商品的效用之间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商
品的客观效用是商品的功用,是商品固有的对人的有用性,决定商品的用途。消费者对某种商品的使用价
值的确定是根据自己过去对使用这种商品的效用来评判的。决定消费者的商品选择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商品
的价格。价格本质上是用货币表示的劳动量。但是这个劳动量对于具有不同的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来说是
不同的。这体现在劳动的的货币表达关系式上 g = w i l 。
问题2、“因为在公式没有时间T……时间序列是必不可少的”
这一问题我没领会你是针对哪一个问题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