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星期六喝了一场酒,实在是喝高了。第二天醒来,发现左边腰部隐痛,解开衣服看划了一条约8-9厘米的血痕,好在没出血、没伤骨;我真想不起来在哪摔的跤。第二天老婆说我酒醉时还跟几个人打电话,还东倒西歪,老婆给我洗了脚上床后还让她洗,还嘴里念叨老婆的感冒。老婆说,我的思维是看起来很逻辑的,脑子还很清醒的样子,还满懂情谊的。但,我也一概想不起啦。第二天,我后来还发现,我酒醉时还领导了发了短信,词语表现得还很得体很人情味,但没有马屁和媚骨。看起来,我酒醉失忆的那1-2个小时并没有出格,不仅没出格还将品性好的方面表现出来了。对此事件,我事后反思后,得出了如下几点人生启迪:
第一,人的行为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平常都注意嘱咐自己别喝醉酒,但是,在特定场合,比如别人的尊敬、别人的热情以及利益所在等等,喊不喝酒的人有时候也会酩酊大醉。
第二,人的行为自有其逻辑体系。我们酒醉后的行为如果仍然遵循其因果逻辑,那么,其表现就很正常,所谓“酒醉聪明汉”“酒醉心灵明”。当然,如果一个人平常就颠三倒四的,那么,酒醉一定更加“丑态”百出。
第三,人的行为遵循因果逻辑并不等于这个人的“自我”,人的“自我”是既对行为负逻辑责任,又对行为及其逻辑保持观照、审查、反思和记忆。
第四,失忆的行为会客观存在,记忆清新的梦痕却很虚幻,我们的感觉可能出错,大家相互体谅一点吧,别太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