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山 松 汀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 8 · 1 1 ” 坍 塌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2015 年 8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左右,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第二炼铁厂 6 号高炉扒炉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
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5 万元。
事故发生后,迁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
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经迁安市人民政府同意, 8 月 12 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相关
单位人员组成的 “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 8·11’
坍塌事故调查组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人民检察
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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