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5-2-12 19:51 
“交易双方的价值取向必须截然相反”还可以进一步作出解释:由于任何一方都希望少付出多取得,因此各方心 ...
对的。那就是生活常识了。买方心理有个价格区间1,卖方心理有个价格区间2。有讨价还价情况,也有明码标价的情况。
(1)区间1和区间2有交集,买卖双方会达成交易,通过讨价还价,最终会有个交易价格出现于世。这也是生活常识。
比如,区间1为[5, 10],区间2为[8,15],最终交易价格会出现在[8, 10]这个范围。
如果作为卖方的超市明码标价了,给矿泉水价格一个具体数字比如 9,那么作为买方的顾客的心理价格区间的最高上限必须高于 9,顾客才会在超市购买价格9元的矿泉水。
(2)区间1和区间2没有交叉,不会达成交易,不会有真实交易价格出现于世间。比如,区间1为[5, 6],区间2为[8, 10],两个区间没有交集,没有交叉,则买卖双方不会达成交易。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讨价还价的经历经验,对以上内容应该是比较熟悉的。
在我们熟悉的日常生活实践中,人对某物有需要,想要获得它,最终人们采取交易方式获得想要的该物品,其实经历了以过程:
第一步,选取交易方式,放弃非交易方式。
(放弃了自给自足/自产自销,放弃了诈骗,放弃了盗窃,放弃了抢劫,放弃了美式0元购之类的,等等)
第二步,舍弃自己的货币,从他人那里换取某物品,并与他人讨价还价协商最终交易价格。
(这期间,还有一些具体情况,比如选择即期交易,放弃了跨期交易,或选择跨期交易,放弃即期交易,要不要签约、立合同、仲裁之类的,等等)
第三步,交易达成,真实交易价格出现。
当然,后续如果还有交易需要,条件变化后,价格也会出现波动情况。
通常在做交易价格逻辑推理的时候,一般会把第一步和其他环节的小细节给忽略了,只留下粗线条的逻辑推理。一般来说,就像经济学教材那样,推导交换价格,取其逻辑大要,基本上也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