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近日有消息称,北京市为实现2011年居民收入增长7%的目标,授意市属国有企业和区县国有企业都要提前发放2011年的年终奖。
而据笔者了解,北京市及各区县机关、事业单位为了实现保“七”的目标,在高涨的物价影响下,早已变相执行过这一政策了:先是以物价补贴为由,两次以提前发放年终奖的名义,发放了等同于多月工资的补贴;后来个别区县又大幅上调加班费;最近本以为提前发放完的年终奖又将重新再发放一次。而近来北京市统计局更是大会连连、小会不断,各类技术人员都在纷纷研究如何完成数据任务。
我们不得不感叹,北京真是财大气粗,财政富裕,能如此尽情挥霍。同时也感叹,这保“七”的任务可真重要,能压得北京市ZF为之头疼折腰。而我们也坦然说,北京市就像一个玩了整个一暑假,没有好好写作业的孩子,到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才开始疯狂补作业,不是显得学习态度太不认真和为时已晚了么?
而这种突击发钱,恶性保“七”的做法更是害处多多。
首先我们别的暂且不讲,通过这种方式完成居民收入增长7%的目标本身就是不健康的数据,与我们一直旗帜鲜明反对的“带血的GDP”是一丘之貉,是不公平的数据,这种增长方式已经远远偏离了目标本身的意义。
我们看到,ZF之所以制定这样一个目标,其初衷还是通过这种考核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对居民收入的重视,并积极提升底层民众、一线员工的收入。那么我们就更应该花大力气放在低收入群体上,放在更广泛的群体如民企、服务行业上,而不是固守着福利已然被公认不错事业单位和国企,甚至在统计上还将其作为了采集数据的主要对象群体。这种增长只能是锦上添花,而不能做到雪中送炭。
我们如此反对北京恶性保“七”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则是这种保证居民收入增长的方式并不能真正保证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相反会加剧通胀,引发物价跟涨的恶性循环。笔者一直反对以增加收入的方式来对抗物价上涨,因为其一收入的增加覆盖面是有限的,难以覆盖到大多数特别是基层人群;其二欲增加收入,必然需要提高其服务收费及利润,会引发物价的全面上涨;其三收入增加后,群众购买力的增加会使得商家的跟涨,从而直接作用于物价上涨。
所以,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看到的是工资与物价涨了又涨,工资是涨了十倍,物价却涨了二十倍。而要打破这个循环,就应当立足于抑价而不是加薪。北京市如果年内真的把CPI控制在了3%左右,又何愁完不成居民收入增长7%的目标?而以突击发钱的方式来完成目标,也只不过是将其滞后带来的物价上涨潮移到了明年,那么明年的数据又如何完成呢?北京市到真颇有一种拆东墙补西墙、挖肉补疮的作风。
而强令亏损国企也照上年目标发放年终奖的做法也极为不妥,将亏损企业强令与盈利企业一起发放年终奖,这本身就等于是一次不正当竞争,对亏损企业的正常生产是种不合理的干涉和破坏。
同时中央已经多次提出要建立“服务型ZF”,笔者认为ZF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北京市可能还应该再认真学习一下。ZF是为企业、公民提供服务的机构,而不是越俎代庖去干涉他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你是生产的管理者,而不是直接生产者,这定位是必须要搞清楚的。试想,我们的ZF如果连一个企业发不发年终奖、发多少、何时发都要管时,那么ZF的职能也太臃肿了,权力的触手伸向群众的生活也太深了,而且会因而担上很多不必要的社会风险。
因此,企业自己的经营就让其自己去决定吧。温总理也曾说过了,市场能解决的事就市场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再由ZF来解决。为了一个华丽的数据,劳民伤财政如此,违反市场规律乱伸手,这又何必。倘若完成数据必须如此,那么这恶性的7%,我们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