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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最近武汉某建行门口发生爆炸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后,建行发出公告,大意是这次爆炸造成一名员工轻伤,没有造成资金损失。这则公报被别有用心的记者发布到门户网站上,标题改为《建行称武汉爆炸网点无资金损失》,果然,目的达到,网民又开始国骂,大意就是建行发生这种事情,竟然首先关注财产损失,这简直就是社会道德败坏的表现啊。且不说,记者为了追求点击率对舆论引导的别有用心,仅仅借此事来谈谈深入国民心底的范道德现象。建行这样的做法当然正确。建行作为一家上市企业,他的责任是维护股东权益最大化。所以事情发生后,它有责任向股东公示这次事件对银行的影响,这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的遵守,并且建行已经通报了自己员工仅仅受轻伤,这也是对员工负责的表现。建行做到这里就足够了,它当然不用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说对死亡人员表示遗憾,不是他没有道德,是因为他没有权力去代表股东发表这样的意见,重要的是建行不是zf,对死亡人员的遗憾,家属的慰问这是zf的事情,那些要求建行站在道德高度发表公告的人,错误的把建行当做zf,不好意思,建行仅仅是一家上市企业,他存在的目的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他当然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如果建行的股东大会认为这次爆炸案可能与自己有关,造成了无辜伤害,这需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但是,真正需要做赔偿的是建行吗?应该是正在致力于维稳的zf吧。
最近几年,道德沦丧的确很快,道德沦丧有很多原因,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泛道德主义,这使得有的机构打着道德的名义,招摇过市,忽视自身责任,更有甚者,打着道德名义,超越自身的权限,对别人任意干涉。你看看最近的突破伦理道德的事件那些不与那些道貌岸然,满嘴道德仁义的人有关。
如果泛道德主义和泛zf主义走在一起,会更可怕,不是吗?
我有时候在想,有时候责任比道德更重要,每个人都遵守了自己的责任,也许可以避免道德的滑坡(这里的责任是指合法,符合社会基本价值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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