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
(七)121、赔偿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
(又称所失利益
).是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
(也称可得利益
),是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商厦迟延
10日交付,商厦
10日的营业利润额即为可得利益。
12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23、无效合同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24、建设工程合同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
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125、《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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