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受领导指派,我接手了一个外商投资项目。同与以往项目不同的是:该项目已于2008年取得发改委批复文件,并于去年的时候办理了核准件的延期,目前项目准备开工。但其中让我疑惑的是:在项目2008年将可研报发改委的时候,项目预算是股东全额投资,无任何其他融资;然而目前据企业确定以及最新的财务测算,均是70%的银行融资,像这种情况企业或者说是该项目需要重新向发改委递交新的可研报告吗?或者是否需要向发改委报备?此外,事隔三年近四年的时间,供需市场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且人民币升值也在促使着公司实际投资的贬值,有无相关文件能够对此类情况的处理作出解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