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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国企”就应该寿终正寝

——“国退民进”:退有其路,进有其步

国有企业在衰退,这是无庸置疑的事实。郎咸平教授把这个现象总结为四个字“国退民进”。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的国企则退得更快一些。记得数年前,我单位负责贸易的同事到淡水海关办理有关出口退税的事情,回来后说,海关人员告诉说,咱们这个本本是这里惟一一个红皮的,红皮本是专给国企用的。也就是说,咱们是在这里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中惟一一家国有企业了。

中国的国企改革已经进行N多年了。但是,至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还在不断的争论之中。国家和政府的导向似乎没有改变,要保有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当中的主导地位。然而,不断下降的比重数据告诉我们,这不过是一厢情愿。

经济学就是研究交换行为的。而交换是基于私有制度的,一个人不可以把不属于私有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同他人交换。共有制度之下,共有物品不能为任何私人所擅自处理(包括用于赠送或交换),只有公权力才可以处置公共物品。因此,公有制下物品的流动方式只能是“分配”。只有私有制度之下,才会有交换存在。因此说,关于交换的经济学借以展开的制度基础就是私有制。

所以,共产主义体制之下应该没有经济行为存在。这在前苏联时代已经为经济学家所指出了。分配不是交换,两者所依赖的所有制基础完全不同,分配的方式不属于经济行为。私有制下的交换,讲究的原则是“自愿”;而公有制下的分配,讲求的原则是“公平”。当然,前者因为“自愿”也被看作是一种公平。

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所说,人们的需求分为“必要的”和“非必要的”两部分。必要需求的欠缺,将导致人的生存安全,因此,不可以在市场上讨价还价,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不给一个人粮食吃和水喝,他就会死,因此,向他索取粮食和水的任何高价他都不得不接受。在此情况下,他将会放弃对私有制的承认,以命相搏,不再采取文明智慧的交换方法获取所需。

一个人不会把自己用于保命的物资拿出去交换。能够用于交换的都是多出于必要需求的盈余部分。所谓“互通有无”之“有”就是基于必要需求的盈余。因此说,交换行为是基于盈余存在的,而不是基于所谓的稀缺而存在的。这就是物资欠缺的时候不可能有正常的经济秩序存在的原因。

基于这种理解,我们知道,“国有经济”、“公有经济”、“国有企业”等等说法都是悖论术语。公有之下,所有的产品都不是商品,产品的流动方式惟一地是分配而无需交换,故公有制下无“经济”可言。

国家和政府如何面对这种情况?

首先,对于民众的必要需求,一定要防止自由经济形式的渗入,防止具有无限膨胀欲望的私权对公权力的侵犯,要确保人人平等的公有分配方式。而对于不涉及到民众安全的非必要需求,则可以放任自流。如果私权膨胀影响到公众安全的时候,可以公权剥夺私权,以维护社会安全。

其次,国家不应该是一个趋利的企业。经济行为或者具体说商业交换行为,其目的是趋利的。这一点是由交换者作为理性人的身份特征所决定的。然而,国家如果作为一个私有者而存在,就必然也要趋利而为,形成国与民争利的局面,然而,国与民争利是有悖于“国家”作为一个公权代表的身份的,等于是集裁判和运动员于一身了,势必导致民众利益受损。

因此,正常健康的经济发展方式是要在两个方面限制:首先,限制私有权利向公有权领域的扩展,防止市场化的完全自由化和无节制扩展。其次,限制公权利向私有权利领域的扩展,防止在非公众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干预私有活动。公、私权力要以两分法(必要需求和非必要需求)来划分各自的领地,任何一方的越界都是错误的。前些时候看到某地政府宣传曰“要让一批能人进入党内,要让一批党员变成能人”,恰恰是和上面的两个限制背道而驰,变成双向的不务正业和双向越界,令人心生不安。

基于这种思路,应该反对必要需求领域的市场化。食盐、口粮、饮水、大气、基本能源、基本住所、基本医疗、基础教育、国防工业等等都应该实行国有化的配给制度;应该实行全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

同样基于这种思路,我们可以认识到,试图强化现有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应该让国有企业完全消除其企业身份。从事非必要物品生产的国企应拍卖给公民个人经营,而从事基本必要物品生产的国企应该转变为国家控制的、非赢利的单纯生产性机构,承担起民众的必要需求品生产任务。

前些时有一个帖子谈到“活着无需理由”,说的是生存权不可以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那么,顺理成章地,用来保障活下去的需求的满足都不应该需用什么理由,比如基本生活保障的全民社保、比如每人都应该免费获得口粮、食盐、洁净的饮用水等等。

当前由于粮价的上涨导致许多东西随之涨价,国务院开始发文要求稳定粮食市场关注贫困市民和在校学生的吃饭问题。假如每个公民的口粮本来就是免费提供的,则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要求支付生存权利作为代价的制度就是剥夺基本人权的。

过去常常有人把经济分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极端模式,非此即彼。其实,如上所述,经济一定是私有制下“市场经济”,而不存在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公有制下只有生产和分配,没有交换,也就无所谓公有制下的市场和市场经济。

我们不断地听到这样的消息:中国的民营经济成分已经占到国民经济的百分之几、半壁河山等等。实际上,这个比例远远不够。郎咸平教授把大量国有资产非正常转化为私有财产的现象归结为“国退民进”,但是,“国民经济”就应该是国民的经济,而非国有的经济。我们可以看出,国就应该退到必要需求领域里去,把满足和保障民众的必要需求当作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待,而民就应该完全占领经济阵地。因为经济一定是私有的,所以民营经济应该是经济江山的全部而不仅是一个部分。

那些鼓吹完全市场经济的人看到此论是不是有知遇之喜?请不要自作多情了!以上观点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划出相当的部分是市场所不容染指的。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各得其所,才能各尽所能。中国有句话叫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不单对“政”适用,对市场也同样适用。政府和市场要适得其所各就其位各司其职才行。国之退与民之进都不是无原则无方向的进退,退要有其路,进要有其步。如果“国”退到连民众的必要需求都不管的路上了,则是不作为和失职;而如果“民”进到了“国”之领地,把公众之基本生存权力当作商品摆弄,则为越界,是为犯众。有一位经济学博士告诫国人说“市场化不是洪水猛兽”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11791,殊不知,事物的发展变化有一个“质量度”的问题,量变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发生质变,越界的市场化恰恰就是洪水猛兽。到了这时,就不是一个“国退民进”问题,而是侵不侵权、民之生存问题了。

读到这里,你该明白本帖的题目的意义了吧。现实的情况就是,国退民进中存在不该退的也退了,不该进的也进了。不该退的推了,给政府不作为找到了理论借口;不该进的进了,给侵吞公有资产一夜暴富找到了理由。

胡星斗教授日前在新浪财经专栏周上倡导“公平的市场经济”概念,“要求政府不缺位、错位、越位”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20061218/11023173410.shtml。但是,这个不可缺、错、越的“位”在哪里?胡教授自己划了几条杠杠,并没有说得清楚其理论依据何在。另一方面,胡教授似乎对政府的关注远远多过对市场的关注,忘记了市场也有其不可缺、错和越之 “位”存在,不能限制一方而放纵另一方。

由此也可以看出,时下饱受诘难的任志强曾经提出的不给穷人盖房理论是完全正确的,他作为一个“民”知道自己的步应该向何方进,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农民知道地里该种什么庄稼。而那些声称肩负社会责任,要给穷人盖房的人,不是自我感觉太芙蓉,就是暗藏政治野心。当然,那些乐善好施的慈善者另当别论,是不在此指责之列的。

阅读链接:

经济学就是关于交换的理论http://blog.sina.com.cn/u/5562bb43010006ry

很少有经济学家懂得交换http://blog.sina.com.cn/u/5562bb43010006o1

让食盐彻底从市场上退出http://blog.sina.com.cn/u/5562bb4301000067

谁是粮食商品化的受益者?http://blog.sina.com.cn/u/5562bb43010002ev

国家干预和市场并存,与双轨制有何不同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7710

完全市场经济,另一个乌托邦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7297

市场自由和政府干预的界限在哪里?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892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3 7:20: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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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16:20:00

久未讨教,钱皮先生好。

“国退同进”与“民进国退“本不是问题,钱皮先生却又喜又忧起来了。

现实的情况就是,国退民进中存在不该退的也退了,不该进的也进了。不该退的推了,给政府不作为找到了理论借口;不该进的进了,给侵吞公有资产一夜暴富找到了理由。” 所以,钱皮先生基于这种思路,应该反对必要需求领域的市场化。食盐、口粮、饮水、大气、基本能源、基本住所、基本医疗、基础教育、国防工业等等都应该实行国有化的配给制度;应该实行全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

即例举的产业只能是国有做,民做则属国退。这我实在不敢不赞成。

十五大以后打破国有制崇拜,原则确定国有经济应该有进有退之后,第一次有了国有经济的进退的说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有经济应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其它则可以放开。

就拿石油石化行业和煤炭说事吧,按钱皮先生的这属“基本能源”,国资委也是称要把握住的。给出的理由是提高本土公司与国外大公司的竞争能力,确保国家石油安全。可事实又如何呢?实事上是政府给了中石化全世界最低的税率和对国内资源的排他性开发权。——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时,中石油说是要与国际接轨随涨。等国际石油降价时,便不再提接轨了,说是自己是海外上市公司,要对股东负责。此时却不提承担政府要它承担的义务了。垄断企业们(现在改称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的企业)不是在执行政府意志,而是胁迫政府执行他们的意志。这个道理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又如煤炭行业,上世纪80年代煤炭供不应求时,政府曾大力鼓励乡镇煤矿发展,并没有列入国家管理行业,而且在上世纪末出现煤炭过剩、煤价低迷的时候,还将所有中央相当多煤矿下放地方。那时并没有说是“国家控制”,但为什么时至今日,中央企业又为什么要在这个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呢?

其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好像是50条、30条吧),将城市的公交、水、电、气,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都列入了非公企业可以进入的领域。现在又都重新界定,将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七行业又都列为是“自然垄断”行业,应由政府经营。咱还是拿石油说事,油源紧缺的根源在于价格管制,若民营石油企业找到海外的油源,按WTO的承诺,对外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并且拥有进口原油和成品油的经营权,让非公有企业根据价格信号经营石油,这无疑会造福于百姓。——西方国家近20年的私有化实践表明,在引入竞争之后,这些行业所提供的服务,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大大提高,价格则大幅下降。包括军工企业在内,如美国三大军工集团——洛克希德·马丁、波音公司、诺斯罗普·格鲁曼,却都是私营企业。也没有出什么安全大事——当然,我不是完全市场论者,我也认为国家对重点行业(军工之类)掌握住。但现实是非公有参与并非洪水猛兽来了,让“非公”进来,打破垄断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犯不上忧来忧去的。再一条就是国有企业的进退不能以赚钱为标准,国有企业既属国有,当然要服从广大纳税者的利益,不能老拿接轨说事,不要老拿保证人民基本需要说事,更不要拿国家安全说事。——按政府的承诺办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3 16:23: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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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16:36:00

转《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篇文章,我赞同其基本观点。(保育钧为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 

对民营经济多设障碍,只会多付代价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北京报道
  最重要的是要问“绝对控制力”是国家意志还是市场需要?
  发展民营经济是大势所趋,挡也挡不住。如果对民营经济过多设置障碍,只能是整个民族多付出代价。
  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此文件透出国资委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最新部署,即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国资要保持“绝对控制力”,而在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行业,国资要保持“较强控制力”。
  进退边界首度厘清。在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和竞争力”的目标下,可预见国资改革将在清晰的背景下呈现新局面。
  然而,在国资布局的同时,民营资本的“心情”却格外紧张。他们担心,在国资跑马圈地之后,属于自己的投资空间将进一步收窄。“非公36条”颁布一年有余,民企并没有看到垄断坚冰出现大缺口。
  这不禁让长期研究非公经济的专家、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担忧。无论国资的边界在哪里,他强调公平市场竞争对于整体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性。
  对多数人而言,更为关注的是,国资在进一步改革中,民众如何能分享其巨额利润。
  “绝对控制力”与《反垄断法》相悖
  《21世纪》: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国资委首次明确7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怎样理解此番国资委对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保育钧:值得肯定是《意见》中对“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领域集中”做了解释。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一直在说,但一直也没有明确出来到底哪些是国家经济命脉。这次就给出了一个清晰的答案。我认为《意见》颁发本意是为此。
  但随之引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解释的问题。如国有资本对铁路、金融、邮电如何控制?这些领域,因为不在国资委管理范围而没有提及,那是否意味着今后这些部门也都出台类似的《意见》,也要“绝对控制”?
  这实质上是把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分割开来,使民营企业进入上述行业和领域更加困难,发展空间更加有限。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疑问需要解释。国资委提出“绝对控制”和“独资经营”,这两方面都涉及到反垄断。绝对控制和绝对垄断之间的差距很难划清。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反垄断法》,在这个法还没有制定出来,部门的文件就已经出台。那么,今后的反垄断法如何制定?哪个服从哪个?
  现在我国还没有形成市场垄断,主要存在行政垄断。这种提法会对《反垄断法》的制定造成影响或障碍。
  《21世纪》:绝对控制力是否留有想象的空间?
  保育钧:是的,这个概念有很多地方没有说清楚。如首先要问,什么是控制力?其次,控制力是如何形成的?最后要问,什么叫绝对?
  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问“绝对控制力”是国家意志还是市场需要?这个没有做到区分。可能只是体现了国家意志,而不是根据市场竞争力和客观规律的要求,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规律。
  即便是国有经济应该在某些领域具有控制力,那也得问这种控制力是如何形成的?是靠权力,还是靠市场竞争。国有经济按市场规律,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控制力,这是对国有经济提出的任务,而现在的情况是,已经占据了有利地形,再来谈要绝对控制。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要求在于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控制力”,提出这个目标是正确的。但问题在于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方法。目前看到的似乎是变了味———用行政力量来实现“控制力和竞争力”,而不是深化国企改革,在市场竞争当中完成和获得竞争力和控制力。
  《21世纪》:我们没有看到明确提出“行政力量”。
  保育钧:这种趋势暗含于其中。如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要将国有资本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集中”是对的。关键在于怎么集中?集中的手段是什么?行政手段还是市场竞争。
  这种提法没有表明主语,没有主语也就意味着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是主语。无主语的背后,实际上是自己充当了主语。
  你再看这一个提法———要通过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上市等方式实现国企产权多元化,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国有企业?还是政府?如果是政府,那就意味着政府仍然会干预经济。
  《21世纪》: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进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有其合理性吧。
  保育钧:作为出资人可以提出要求,但不能直接出面。提出在这7行业具有绝对控制力,这是主观愿望。主观愿望不能代替客观实际,客观实际应该由市场来解释。提出要求是可以的,但是不是具有绝对控制力要看实际结果。
  同时,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问题,企业是市场主体?还是国资委是市场主体?
  所以,这是以目标代替了手段,以无主语句代替了政府权力部门,以无主语句隐藏了权力部门干预市场,干预企业。
  保护央企就是保护国家经济安全,逻辑不通
  《21世纪》:国有经济为何看中这七个行业?保育钧:这7个行业确实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国家经济安全和资源安全,是战略性行业。同时,这些行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领域,也是风险密集型领域。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的确存在一些困难。
  《21世纪》:在这7个领域,国有经济能否承担起经济安全实现者的角色?
  保育钧:怎样才算国家经济安全?放到国有垄断就安全了?现在国有企业不交利润,能叫安全?这种提法显然是把发展国有经济和发展民营经济对立起来。
  保护央企就是保护国家经济安全,逻辑是不通的。
  《21世纪》:那么,国有经济应该划在哪个范围之内?
  保育钧:无所谓在哪个领域或范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应该一视同仁平等竞争。而不是先画个框框,不许你干,只许我干。
  把资本集中在哪些领域可以预先设想,但这些行业和领域能否做好,效益如何,还得靠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国有、民营都是中国的企业,不应该划分地盘,把民营排除在外。从目前情况看,国有经济锁定7大行业,暗含了民间资本不能进入上述领域,这直接影响了民营经济准入的问题。虽然没有直接讲,但可以引申出来,就是民营经济是不安全的。
  《21世纪》:既然7大行业确系及国家经济命脉,如何做才能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保育钧:这些属于资本、技术、风险密集型领域,要求更多的资本、人才进入。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国家作为出资人组建经济体,但是各种所有制资本都可以进入,包括按照股份制方式,然后委托职业经理人来经营和管理。
  国家是用政府法律来监管,而不是政府部门来具体操作。权力一进入,民间资本就不敢介入。把民间资本和人才排斥在外,如果再缺乏监管,就会变成特殊利益集团。
  民营经济前景
  《21世纪》:进入门槛过高是否依然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保育钧:最关键是不平等竞争。有些行业确实是需要进入门槛的,如果不具备资质,民企不能进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达到资质,得容许公平竞争。
  《21世纪》:非公36年颁布已快一年,您如何评价其效果?
  保育钧:有进展但不理想,与36条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认真清理,这是最大的障碍。而直接表现在,今年前三季度,非公经济的利润率在下降,亏损面扩大。
  《21世纪》: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如何和谐相处?
  保育钧:平等竞争是关键。只要在市场经济下平等竞争、合作,一视同仁,就和谐了。在最有利润空间的领域,不让民营经济进入。而在一般制造业领域,民营经济现在只能通过价格战和压低成本来竞争。这样导致偷工减料和降低员工福利待遇手段,最终是两败俱伤。
  《21世纪》:您预测未来民营经济的形势如何?
  保育钧:发展民营经济是大势所趋,挡也挡不住。如果对民营经济过多设置障碍,只能是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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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18:49:00

请laudon再读主帖,并认真读一读所附的链接文章。然后再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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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4 09:19:00

刚才才认真看了一下,有些惭愧,其实我们观点大致是一致的。

不是我找理由辩解,你这题目有点扎眼……,也源于职业中对论文的初审习惯。一看题目,题目往往是核心观点,这建立了第一印象,其次是看文中的小标题或核心观点,(摘录的即是)三看文章结尾,即得出结论部分。至于链接,我根本没有看,因为那通常是支撑你观点的柱子。这次(好像上次我看了题目,建议你将“政治改革”改为“制度改革”)用于先生你的文章就不灵验了,你确有写作违“常规”之处,我则是经验的错误。但最终仍是我的错。

对“国进民退”与“民进国退”这类问题我实在有些反感,有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市场经济的框架,所以我最后写的那几句话,其实我表达常循“中庸之道”,即不扎眼,又不令人过于难堪。

教训是看你的文章要换种方式。希望与你学习并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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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5 08:16:00

[讨论]

laudon早上好。

谈不上什么讨教之说。也是我行文无常造成的误会。在新浪上(http://blog.sina.com.cn/m/championway)也引起误解,因此我把题目都改了。

单从我的经济学理论来看,国务院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字面上也有问题。市场的根基是自由,理性人无须鼓动和引导,知道自己如何行事。只要国家把自己该负责的民众基本安全需求问题解决了,其它部分就让它在其自留地里折腾去吧,爱种什么种什么,只要不种到自留地外边就行。



[此贴子已经被cymbidium于2007-3-26 16:03: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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