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11-12-28 17:50 
注意到了,也就是说,只要选了a,那就是偏好a,而不是什么偏好a,所以选a。
这当然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
这个“同理可证”,其实什么也证明不了。
看似无懈可击的逻辑,却有重大的缺陷。在你的这个“证明”过程中,你暗含了一个假设:那就是行为的“同时性”。
在你的“同理可证”中,你是这样想:因为这个人掷骰子决定选A,说明A优于B;而如果他掷骰子决定选B而不是A,那就说明B优于A。而A不能既优于B又不优于B,所以A等于B。
可是,一个人的两个行为,绝不会是“同时”的。
这个人在某一刻,选A而不是B,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在这一刻再选B而不选A。如果在下一刻,他面临相同的情境,通过掷骰子决定选B而不是选A,这并不能说明A等于B,而不过是说明,他的偏好排序发生了变化而已。
这其中的原理,也可以驳斥“非理性的行为”这个观念:
如果A优于B,B优于C,那么,A当然优于C。而如果一个人最终却偏好C而舍弃A,这即构成了所谓“非理性的行为”。其实,根本不是如此。
自然,就逻辑上来说,上述推理没有问题。可是,正如前面所言,一个人的两个行为绝不会是同时的。如果在一个行为中,A被选择,B被舍弃,在另一个行为中,B被选择,A被舍弃,就如前面中的例子一样,不管这两个行为之间的时间是多么短,我们都不能假设这个人有一个“始终如一”的偏好排序。也即是说,价值判断不是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