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
43条劳动合同法解释四解读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刘定凯律师
时间:xx年04月15日浏览:80次最高__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已经于xx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最高
__希望对近两年劳动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新的问题进行梳理,统一各地司法机关的司法口径,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司法解释
(四)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也留下了不少遗憾,作为长期从事劳动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我们从实践的角度对司法解释
(四)进行逐条解读,希望为今后的实践操作提供必要指引。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
__劳动法》《中华人民
__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
_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
__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
__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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