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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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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6

《经济博弈论》在区分有限次重复博弈和无限重复博弈的特点时,特别指出了有限次重复博弈只有在有一个以上的纯策略纳什均衡时,才能通过触发策略,拥有比原均衡更好收益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引出民间定理)。

但是我在和无限重复博弈比较后,觉得只要有限次重复博弈仅有的那个纳什均衡有足够的对对方的惩罚性,那么也可以促使双方通过触发策略达到帕累托的均衡。

我的想法是否错在哪里,还是说要考虑逆推归纳法与顺推归纳法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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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14:54:00

仅供探讨,“有足够的对对方的惩罚性”是否改变了博弈的支付(或者变成了另一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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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8 21:25:00
在分析无限次重复博弈时,引入了贴现系数对惩罚的可靠性进行了说明。但在分析有限次时只有逻辑阐述,这也是不明白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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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 04:54:00
有限次博弈的时候,那个折现方程已经不成立了,因为惩罚的永久年金计算公式没有了,背叛的现值更大,所以无法trigger 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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