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库管理制度3篇
【第1篇】lpg地下洞库竖井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在lpg竖井及泵坑内的施工安全,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依据万华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此制度适用于lpg竖井及泵坑﹑丁烷竖井及泵坑﹑丙烷竖井及泵坑等井口和井下作业。
第二条 现场作业实行审批制度,未办理作业票不得作业。
第三条 井下作业人员需填写出入登记表,记录出入时间,同时井下严禁单人作业。
第四条 井下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通风设施、气体检测仪及抽水泵,以防绊倒、窒息、中毒及淹溺。
第五条 井下水池四周应设置硬防护,下设踢脚板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六条 井下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七条 井下作业时应在井口和井下各设置一名专职监护人员且配备对讲机(至少2个),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第八条 高处作业注意事项:
1﹑依据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但是,依据万华《高处作业管理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8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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