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vagabond在2005-3-4 0:11:07的发言: 我的意见有三:
一、应该严格在经济学范畴内定义,因此,没有必要去管其它生物(事实上其它生物在“劳动”的说法本身就很稀奇),而且,也没必要管它是否合法。在美国一样有地下经济。地下经济一样产生利润,推动社会财富积聚,只要有政府管制就不可能根除这种现象。
二、定义为“谋生”范围太窄,比如我搞翻译赚钱,但我已越过了为养家糊口而奋斗的阶段了
三、“不得不”也不恰当,劳动完全可能是自觉自愿的,定义也确实以肯定形式表达为好
供参考
不同意第一点,除非劳动是经济学中的特有概念,其实我在劣作《价格论》是定义人类谋生活动,后有网友说你总不能让生物学为难吧,于是改了。
“谋生”作为内函是没问题的,你那是说的生活质量,仍属生活范畴。到是吃饭算不算谋生需要讨论。我查了一下辞典,吃饭不属于谋生,但是没有绝对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