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务解析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及交换的一般原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现金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新准则规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既可以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也可以以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新准则对于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标准计量换入资产价值规定两个条件。第一,交换交易且有商业实质。所谓商业实质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着不同,或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是否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价值和是否涉及补价分别处理。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价值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新准则规定的条件的,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价值,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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