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12月30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官员在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二手房再租赁给低收入家庭,是筹集公租房房源的一种渠道,不是为了托市。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住建部已批准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的试点。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此前也曾表示,“政府也可通过购买合适的普通商品房来增加保障房有效供应”。
30日,在访谈中,就购买商品房以增加保障房的网友提问,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回答称,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二手房再租赁给低收入家庭,实际上是去年出台的公租房政策里明确规定的,它是筹集公租房房源的一种形式和一种渠道,可以减少建设周期。而政府购买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都是要符合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和条件,比如小户型、居住方便等,不是为了某些商品房项目或者大型房子托市。
此前,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也表示,地方政府购买合适的普通商品房增加保障房的供应,一方面,也可以缓解地方保障房建设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刺激商品房市场,促进中小型商品房投资,形成住房“双轨制”。
张学勤透露,近期举行的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确定,在2012年新开工700多万套保障房基础上,增加了要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的目标要求,且竣工水平要高于2011年。张学勤表示,2012年“要两条腿走路”,在抓开工的同时,突出建成量。
张学勤说,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也有一部分新开工的房子明年会竣工,比如垦区的棚户区改造,有的是平房或者二层楼,施工周期比较短,另外一些小城市或者县城建设的多层楼,也有可能会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