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方经济学》,在
经济学三角形中。
1》从价值上来说,
交换是一个增值过程,交换是生产过程。
不增值,当然没有交换。只有脑袋生锈的人才那么干。
实施上,按照《东方经济学》,交换本身就是生产。和在工厂生产产品本质是上一致。都需要投入,都追求
价值。
没有价值的生产,理智人不会干的。
按照《东方经济学》,交换双方的价值都增加了,总价值也增加了。这个总价值的增加量就是参与交换的各方(包刮组织者)共同生产出来的,因为交换也是生产。
这里物没有变,价值怎么会增加?这就是传统经济学的迂腐之处,连这么一个司空见惯的事都不能解释和指导。
按照《东方经济学》,价值不是物的属性。交换前后,价值可以增加。类似地,产品从出生地运到远方的市场,价值也可能(注意是可能,不是必然)增加。
这种增加,和劳动量没有必然关系。对愚蠢的人,付出劳动后,价值反倒可能缩小。
2》 交换必须存在 = 的关系。
这里等的是不是价值本身。
这种等可以认为是一种 相对价值 的等。
按照《东方经济学》,这种关系,就是
共同受益原则。在经济学三角形属于策略层面和公平层面的东西。
交换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创出来的价值,大家共同受益。
按照《东方经济学》,这种策略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这种策略 实际就是 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东方经济学》, 价格形成机制 没有客观性。 都是历史形成的,都是人类创造出来的。
价格形成机制 既要考虑 策略,又要兼顾公平。兼顾公平 就涉及到劳动价值(量)。
《东方经济学》,劳动价值(量) 不是价值。
这种等的关系 就是 价格相等。正常情况下(成熟市场),价格是考虑了交换后可能的增值,
共同受益分配系数,必要劳动量等等。
这样, 价格 可以理解为 在一定生产关系的社会下
可预期的价值。如果不交换,就没有这个
可预期的价值。
交换中, 是按照
可预期的价值 等值 交换的。
等值 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看的,因为
可预期的价值 是由社会确定的。具体个人实际获得的价值可能高于或低于
这个值。但是,一定比交换这种生产发生前自己产品的价值要高。否则该生产不会进行,除非脑的生了锈。
价格和价值不成正比。价格是有主观的策略决定的;和价值相关,但不是正比;详见《东方经济学》。
在《东方经济学》,价格被赶出了核心层,而是一个需要被解释的社会现象而已。
3》
等值交换,价值增加,并不能保证公平
只要不是强迫的交换,双方的实际价值一定都是增加的。但是,这不能保证是公平的。
这种不公平,是其它生产环节传递过来的。如资本主义社会,现在的中国也存在。
这在《东方经济学》中,称为“
奇异解”。
具体来说,社会的不公,使得交换的一方的边际价值,急剧下降。 用着这样一个
“被”下降的价值,参与交换,自然不公平。
比如,中国食利阶层,垄断了生产资料,控制了共同受益系数。
生产,不是只要劳动力就能进行的。缺乏生产资料的劳动阶层,其劳动力的边际价格急剧下降。从而受到“
法内的剥削”。
欢迎参观本人博客及《东方经济学》
http://mdyblog.blog.163.com,共同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