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后半期,社会风险逐渐被社会学界所关注,西方许多著名的社会学家如贝克、吉登斯、卢曼、拉什等都对风险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形成了有关风险的社会学理论。
德国的马尔里希·贝克是最早探讨风险的社会学家之一,他使“风险”一词成了理解现代性社会的一种核心观念。并且首次提出“风险社会”( Risk society)这一概念。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一书中,贝克从生态问题入手,将生态危机视为社会危机,并在此基础上诊断工业文明所面临的困境。在贝克看来,人类以前的活动所涉及的都是个别人的风险;而现在,源自于核裂变或放射性废料的则是所有人类面临的全球性危险。在早期,风险带有勇敢和冒险的意味,而现在,风险则是指对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毁灭的威胁。所以,现在的风险与古老的风险不同,是现代化本身的结果。正因为如此,贝克才把现代社会称之为风险社会。由于现代风险是现代性的产物,因此,现代的风险具有全球性和均等化的特点,“地球已经变成一架弹射座椅,不分贫富,不分黑白,也不分南北或东西,但是这种效应只有在发生时才存在,而一旦发生,它又不复存在了,因为不再有什么存在了”(Beck, U. 1992:38)。
与贝克一样,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也认为风险社会是现代性文明的结果。在吉登斯看来,风险社会就是日益生活在高科技前沿,无人能够完全明白,也难以把握各种可能的未来。吉登斯在分析社会风险时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区分,如将风险与危险或危害相区分。认为风险社会并不一定比以前社会形式更为危险。将风险区分为“外在的风险”(external risk)和“人为的风险” (manufactured risk),认为外在风险是指意外地从外部打击个体的事件,这种事件的发生有一定规律可寻,可以进行预测,可以计算,并据此来进行保险。而人为的风险指的是一种新的风险环境,几乎没有什么历史经验可以借签,人们常常根本不知道风险是什么,更不用说根据概率去进行计算了。吉登斯还认为风险也不全是避免危险的问题,风险也有积极的一面,从正面来看,在风险社会中选择大大地扩展了。
相比贝克和吉登斯,德国社会学家卢曼对风险的理解要宽泛得多。卢曼认为贝克主要关心的只是技术风险,是一系列灾难性后果。而在社会生活中还有许多其他风险,如金融市场投机中的风险,人生筹划中的风险,不安全的性活动中的风险,乃至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努力去申请有关风险研究的基金而得不到的风险等等。
英国社会学家斯科特·拉什认为:在“风险文化时代,人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和排除诸如生物技术、空间技术等飞速发展后所造成的包括生态风险、核风险在内的各种可以危及人类毁灭人类的巨大风险”(斯科特·拉什,2002)。
在我国也有一些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社会风险。如1987年王巍就出版《国家风险——开放时代的不测风云》一书,在社会学界宋林飞是我国最早研究社会风险的学者之一,他就认为“社会风险是社会所难于承受的损失或影响。我们对风险的理解有以下三个要点:(一)风险是关于不愿发生的不确定之客观体现;(二)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三)风险并非只是在实现决策时带来的损失,而且也指偏离决策目标的可能性”(宋林飞,1999)。并于1989年就提出“社会风险早期预警系统”。除
但总的来看,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社会学界对社会风险的研究都不够深入,就正如卢曼所认为,即便是今天,风险一词依然含混不清。在许多社会学者那里风险与社会风险混用,广义的社会风险与狭义的社会风险不分。很少有人去深入探讨社会风险的内涵、社会风险的形成原因等问题。而现代社会的风险性特征和中国社会加速转型期的高风险性,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对风险、尤其是社会风险的研究。
二、研究风险的两种视角
要研究社会风险首先必须正确认识风险。纵观前人对风险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视角:一是不确定性视角,二是损失性视角。
从不确定性的视角来研究风险最早源于经济学家。1921年经济学家奈特在其经典名著《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首次明确提出风险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关系,并进行了区分:概率型随机事件的不确定性就是风险。非概率型随机事件就是不确定性。奈特认为风险不会为经济行为人提供获利的机会,相反,不确定性则提供了获利的机会。正是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中,一部分人才会努力获取信息以寻求获益的机会,而这一部分行为者也会比他人得到更多的有关利润机会的信息(参见赵其宏,2001:3)。奈特之后大多数经济学家沿着不确定性视角去研究风险,而且有不少学者在很大程度上混用风险和不确定性;甚至有些学者断定,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同一个概念,如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就认为“风险现象,或者说不确定性或不完全信息现象,在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约翰·伊特韦尔等,1992:785)。赫什莱佛和赖利也不认同奈特对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区分,而是认为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同一回事(赫什莱佛、赖利,2000:10)。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只是那些影响决策的不确定性才成为风险,不影响决策的不确定性则不是风险(北京奥尔多投资中心,2000:107)。
社会学界也有一些学者从不确定性的视角研究风险:德国社会学家贝克之所以把现代社会称之为风险社会,正是从不确定性角度认识风险的结果。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是高度的理性化逻辑。然而,恰恰是理性本身的发展逻辑,又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带来了“风险”,贝克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不确定性”的回归。文艺复兴之后,人类高举理性的旗帜构造了全新的现代文明,工具理性借助科学技术宣布了“确定性”成为现代文明的特征,人类追求着将一切都变成“确定的”、可以把握的,想使自己成为可以掌握自己命运的人。然而,就在人类深信科学技术会给自己带来确定性的同时,现代化之后的社会却不断出现环境问题、生态危机、艾滋病、疯牛病、基因污染等一系列相联系的问题,“不确定性”又回到了人类身边,“这些使人着恼的事的核心可以被描述为‘不确定性回归到社会中’。在此,‘不确定性回归到社会中’首先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已不再被当作秩序问题而是被当作风险问题。这些风险问题的特征是没有确定的解决办法;更确切地说,它们的特点是一种根本性的矛盾,这种矛盾可以通过可能性计算加以领会,但却不能通过这种消除”(乌尔里希·贝克等,2001:13)。贝克正是看到了现代文明越发展、科技越进步,不确定性就越明显的事实,所以才把现代社会定义为风险社会。
吉登斯也是从不确定性的视角来认识风险的,他就认为现代社会的风险是“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在吉登斯看来,问题不在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比以往更加难以预测,而在于不可预测的根源发生了变化: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不确定性,许多恰恰是由于人类知识增长的结果。
研究风险的另一视角是损失性,即把风险看成是一种损失类型。风险与损失的内在关联从风险的词源上就可反映出来。据卢曼考证,英语中“风险”一词是从欧陆引进的,到17世纪才出现。在中世纪,拉丁词risicum是一个高度专门化的词汇,主要用于海上贸易以及随之而来的有关损失或损害的法律问题。那时,风险是指一种客观的危险,一种上帝的举动,一种不可抗力的可能性。对此,不能归结为人的错误行为(Lhumann,Niklas.1993:226)。可见,早期的风险属于自然风险,用吉登斯的说法叫“外在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的内涵才逐步扩展,将“人为风险”也包含其中。
从损失性视角研究风险的学者都用损失去定义风险。对风险给出第一个定义的美国学者海斯就是从损失的角度做出的。他认为风险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参见顾镜清等,1993:21)。后人从这一角度给风险所下的定义与海斯的定义大同小异,如有人认为风险是损失机会和损失可能性,有人认为风险是损失的概率,有人认为风险是损失加机会。
上述研究风险的两种视角分别抓住了风险的两个本质特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风险既具有损失性,又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没有损失性,也就无险可言了。但风险又是一个预期性概念,客观存在的损失性只有可能性,没有必然性,因而风险就具有不确定性特征。所以,从不确定性和损失性这两个视角去研究风险无疑是正确的。由此也就说明,这两个视角并不矛盾,完全可以结合起来运用。实际上从损失性视角去研究风险的学者绝大多数已注意到风险不确定性的特点,而不确定性视角的学者却有相当一些人并不认为风险的损失性特征,而是认为“风险不同于损失。它有可能指损失的程度,也有可能指获取超额收益的程度。”“风险总是指一种动态行为,指对经济主体双重影响方式,即蒙受损失和获取收益的可能性”(赵其宏,2001:57) 。就连吉登斯也认为风险有消极和积极两面性:风险通常带有一种消极的内涵,指避免不良结果的机会。但也有可以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即从前途未卜之际,大胆开始。
从不确定性视角出发的学者之所以认为风险不同于损失,根本原因是把风险等同于不确定性,就不确定性来说确实具有正反两方面性,既有可能是坏的结果,也有可能是好的结果。问题是风险不等于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只是风险的一种属性,风险还有损失的属性。如果说风险仅指不确定性,不同于损失性,既指向坏的结果,也指向好的结果,那么就不能提“防范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等,因为如果风险还有好的积极的一面,就不应该“防范”、“规避”、“化解”了。另外,有些学者之所以认为风险有两面性,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有些人因冒险而获得了成功,就认为风险具有两面性。其实这是误解。有些人冒险成功了,只能说明风险带来的损失具有不确定性,不是必然性。如果所有人冒险都失败了,那就不叫冒险,而叫蛮干了。冒险成功正说明成功的规避了风险,而不能说风险本身能带来积极的后果。
正因为如此,本文不赞同把风险仅仅看成不确定性,更不赞同风险有好坏两面性的说法。本文进一步认为,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损失性这两种属性中,损失性是更为根本的属性,唯有损失性才能揭示风险中“险”的内涵,没有损失性,也就无所谓风险。风险中的不确定性不是其他什么不确定性,而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所以,恰切地说,风险的本质应当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三、社会风险的内涵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已经知道风险的定义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就比较容易揭示社会风险的内涵。要揭示一个概念的内涵,就必须对这一概念下定义,依据风险的定义,按照附性法直接推理的理论[1][1],我们可以给社会风险以如下定义:
定义(1):社会风险就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
这一定义所揭示的社会风险内涵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要正确把握社会风险的这一内涵,关键是要正确认识“社会损失”。而要正确把握“社会损失”首先要明确对社会的认识,我们知道,社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子系统的巨型复杂的系统。如果从广义的社会出发,那么,除个人损失外,人类生活中的各种损失都可以称之为社会损失,除个人风险以外的任何风险都可以称之为社会风险。贝克、吉登斯、卢曼等学者所探讨的风险就是广义的社会风险。而狭义的社会则是指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并列的系统,狭义的社会损失是指与政治损失、经济损失、文化损失等相并列的一种损失,狭义的社会风险是指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金融风险、决策风险等相并列的一种风险。广义的社会风险其外延极广,涉及许多学科,不是社会学这一学科所能研究的问题。所以,本文所研究的社会风险不是广义的社会风险,而是指狭义的社会风险。
狭义的社会风险所指的社会损失有自己的特定内涵,像外敌入侵,这是国家损失,不能说是社会损失;党派冲突、政变,这是政治损失,不是社会损失;经济萎缩、通货膨胀,这是经济损失,不是社会损失;银行倒闭、股市暴跌,这是金融损失,也不是社会损失LL当然,上述国家损失、政治损失、经济损失、金融损失等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转化为社会损失。作为社会大系统里的子系统,任何一个子系统的遭受损失,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其他子系统,使其他子系统也遭受损失,如20世纪90年代的印度尼西亚金融危机,最后就导致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那么到底什么是社会损失呢?简单地说,社会损失就是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我们知道,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社会一直在运动、变化之中。社会运动有两种状态:有序状态和失序状态。社会有序状态即稳定状态,社会失序状态即混乱状态。社会之所以有序是因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成员和社会团体认可现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自觉遵守现有的社会规范。大家都能按一定的社会规范去生活,这个社会自然就处于有序、稳定的运行状态中。社会之所以失序是因为社会有一部分成员或团体不能接受现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不愿遵从现有的社会规范,做出各种反叛社会的行为。在社会学中反叛社会的行为主要指越轨行为(Deviance Behavior)和聚合行为(collective Behavior),如示威、罢工、罢课、堵塞交通、破坏、骚乱、动乱、暴乱等,这时社会就处于失序状态。社会失序显然是社会自身所遭受的损害,这是因为有序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失序就意味着社会处于混乱状态之中,这样,社会就不可能得到发展,社会成员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失。所以,如果一个社会正常秩序被破坏,其部分或全部处于失序和混乱状态之中,那么我们就称之为社会损失。
可见,所谓社会损失就是指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这种社会失序和混乱是由一部分社会成员或社会团体反叛社会行为所引起的。有了对社会损失的深入认识,我们就可以给社会风险作出进一步界定。
定义(2): 社会风险是由个人或团体反叛社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的可能性。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