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2005-3-8 17:58:00

回复:(warsky)

谢谢批评指教。

关于土地的产权问题,我是这样考虑的:如果“公司+农户”交易费用过高的话,企业就可能采用实施一体化战略,把市场交易纳入企业内部,在企业实施纵向一体化时候,产权是很重要的,由于中国农村土地实施的是集体所有制,在某种角度上说是一个残缺的产权,产权分析是有必要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8 18:11:00

回复:(nie)荆柯、yzlyl、suijigang、cinchy等普通用...

首先是感谢nie斑竹以及各位朋友对这个话题的关心,我觉得通过交流,学习起来更带劲了。关于“4)风险态度,这个张五常在《佃农理论》中有详谈”,我印象中张五常是用交易费用代替风险这个概念,认为是由于交易风险产生了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范围比交易风险更广。在者,他认为风险测量起来非常麻烦,改用交易费用更得心应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8 18:25:00

我对产权的知识实在是欠缺,但是个人觉得在写文章时为了突出中心,不是只要是涉及的理论都要用到,而是要作一定的裁减,一定要合身,还有如果对一个理论吃不透宁可不用,不能闹外行人看着头头是道,内行人一看笑掉大牙的事。

我对产权的理论不熟,我已经开始严禁自己对产权问题乱说

对写文章,我的座右铭是“平、实、精、当”。每一句话要表达一个不同的意思,每一个词要表达一个准确的意思。所以我写文章用两个字可以概括——“难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8 18:32:00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8 18:35:00
以下是引用cinchy在2005-3-8 18:11:27的发言:

首先是感谢nie斑竹以及各位朋友对这个话题的关心,我觉得通过交流,学习起来更带劲了。关于“4)风险态度,这个张五常在《佃农理论》中有详谈”,我印象中张五常是用交易费用代替风险这个概念,认为是由于交易风险产生了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范围比交易风险更广。在者,他认为风险测量起来非常麻烦,改用交易费用更得心应手。

个人觉得,现在你也许找对突破口了,但是注意不要犯nie曾经给我指出过的错误(交易费用是个假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8 22:37:00

re

以下是引用cinchy在2005-3-8 18:11:27的发言:

首先是感谢nie斑竹以及各位朋友对这个话题的关心,我觉得通过交流,学习起来更带劲了。关于“4)风险态度,这个张五常在《佃农理论》中有详谈”,我印象中张五常是用交易费用代替风险这个概念,认为是由于交易风险产生了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范围比交易风险更广。在者,他认为风险测量起来非常麻烦,改用交易费用更得心应手。

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中解释,他几次拿掉“风险”,但是又几次放进去,最后还是用了“风险”(见博士论文第四章),因为没有更好的概念,尽管“风险”难以测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8 23:16:00
如果说风险难以测度的化,那交易费用就没法测度了。我觉得风险总比交易费用好测度一些。可能也更直观一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8 23:34:00
交易费用可以用信息成本、价格差、运输费用等概念近似,风险好像难以计算,楼上不妨举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8 23:59:00

二者其实都不好计算,

1、风险:如果单是计算一项投资的资金风险,可以很简单的说,资金风险是有限的,投入多少风险多少。问题是每一个事件都不是单独存在的,没一件事都是系统的一部分,一件事的失败很可能导致系统内其他相关事件的失败,这个怎么算?应该不能度量,因为有些损失,比如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等不是用钱可以计算的。

2、交易费用难度量的问题,是NIE的公认的难题,直到现在好像还没有解决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0:01:00

1、风险度量的方法虽然多如牛毛但是没有有一个大家公认方法。

2、比如VaR方法等,都是以概率论为基础。还要加上人们的效用函数。一般处理是期望效用最大化。最难以接受的很多情况下需要预设一个事件发生的概率。我认为一般给出的都是主观概率,虽然有些是从历史经验得到。

3、不一定非得以金钱来衡量。所有可以量化的指标都可以引入到效用函数中去。

4、风险在目前来看,比交易费用还是容易处理一些。交易费用的界定本身就很困难。风险在数学处理和定义上要简单一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9 10:06:13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0:09:00

回复:(wintertide)1、风险度量的方法虽然多如牛毛但...

以下是引用wintertide在2005-3-9 10:01:05的发言:

4、风险在目前来看,比交易费用还是容易处理一些。交易费用的界定本身就很困难。风险在数学处理和定义上要简单一些。

对制度经济学家来说,这才是“风险”计算的根本缺陷,因为人们不是完全理性的,因此对于或然事件的概率分布首先是不准确的,其次是主观的、各不相同的。技术的说,当事人不具备新古典意义上的贝叶斯认知能力。更何况,对于奈特(Knight,1921)意义上的“不确定性”(uncertainty),至今经济学没有任何令人满意的模型化。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0:19:00

我想这个问题是争论不清楚的。

风险度量方法虽然问题很多,不过有从比没有要好。有了方法理论就可以检验、改进。行为经济学也要主观概率上下功夫。交易费用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因为风险因素本身可以归结到交易费用里面。如果风险无法度量,交易费用就无法度量,因为风险包含在交易费用里面。

如果只是考虑信息费用,运输费用(我认为运输费用不是交易成本,它就是成本)等,而不考虑风险因素,那只能度量确定条件下的交易成本。不确定性问题还是避开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9 10:23:40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2:09:00
不确定性既然作为NIE的几大基础假定,在我看到的任何一篇有分量的文章里都有它,避开了有点不好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9 12:33:14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2:41:00

回楼上:

“如果只是考虑信息费用,运输费用(我认为运输费用不是交易成本,它就是成本)等,而不考虑风险因素,那只能度量确定条件下的交易成本。不确定性问题还是避开了“。这句话有歧义。他好像意思是如果不考虑风险因素就会把不确定性这个原则性问题避开

交易风险与交易费用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因为内容有重叠,所以我还是认为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9 12:48:35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3:03:00
引入交易费用的本意就是,用(交易费用)这个大筐筐把交易过程中所有的相关费用(包括风险,谈判、缔约费用监督费用....)都包含在内,去掉枝节,在论述中会相对容易开展,其实那也是无奈之举。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3:13:00
以下是引用cinchy在2005-3-9 12:41:04的发言:

回楼上:

“如果只是考虑信息费用,运输费用(我认为运输费用不是交易成本,它就是成本)等,而不考虑风险因素,那只能度量确定条件下的交易成本。不确定性问题还是避开了“。这句话有歧义。他好像意思是如果不考虑风险因素就会把不确定性这个原则性问题避开

交易风险与交易费用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因为内容有重叠,所以我还是认为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对风险的认识上,本身就有歧异。有一种观点是风险就是不确定性。但是奈特对不确定行和风险进行区分。我个人支持第一种观点。

1、如果按张五常的观点,把风险的考量放到交易费用中去,不度量风险如何度量交易费用。

2、其实制度经济学不知不觉中在很多地方已经默认了风险的度量方法。比如博弈中的概率设定等等。

3、感觉你的意思是不想单独处理风险。其实有时候也无需单独处理风险,把风险因素简化了,就可以度量交易费用(我现在还不知如何度量交易成本,虽然有些人做了一些尝试性的工作”),这其实是默认了风险处理的方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9 14:23:00

回楼上。

“对风险的认识上,本身就有歧异。有一种观点是风险就是不确定性。但是奈特对不确定行和风险进行区分。我个人支持第一种观点。”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确定性的范畴比风险大:风险包含在不确定性里面。

第一点:“不度量风险实现度量交易费用“目前还是一个思路,具体方法,我还得学习。

第二点:我不反对风险的度量方法。只是除非万不得已,我不想单独处理风险问题。

第三点:“其实有时候也无需单独处理风险,把风险因素简化了,就可以度量交易费用“这句话我表示同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0 00:00:00

看了各位的讨论,感觉不错。我说2点:

1)按照奈特的定义,风险是可以保险的,而不确定性是不可保险的,没有包含关系;

2)从逻辑上讲,风险和不确定性都是一种交易费用,但是一般也可以分开处理,好像张五常是这么做的(虽然他承认无奈)。如果不考虑风险,狭义的交易费用还是可以处理的,诺思及其合作者温加斯特在1982年就做过美国”交换费用“的计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1 11:29:00

前面主要谈到了交易风险与交易费用两个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解决。由于公司+农户是农业产业特有的组织形式,因而该产业的特殊性必须考虑。

农产品以土地资源,农民投入劳动,购买生产资料的成本最后产出商品是特定农产品。中间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土地的专用性。某一块土地在特定时间只能用于特定的用途,农民首先必须考虑的是这块土地的机会成本。另外,农民一般根据历史经验确定来年的种植,因而生产的波动性很大(蛛网理论),另外由于农产品价格弹性小于一,增产不增收,减产颗粒无收。这是农民生产的风险性。

2农产品加工厂商以农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其产品价格受市场需求影响,原材料供应受农民的供应影响。厂商受两方面的风险影响。

他们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分担风险,实现双赢,有利于生产的发展,是一个帕雷托改进。在公司与农民通过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交易的过程中产生另外一块费用--交易费用,该费用的大小影响双方的行为。所以说公司+农户组织模式的效率取决于交易费用的大小。如果通过模式的改进可以减少交易费用,那么便说明公司+农户组织模式并不是最有效率的,反之是有效率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1 16:07:00

回复:(cinchy)前面主要谈到了交易风险与交易费用...

奖励网友cinchy金钱和积分各50,希望继续深化对风险和交易费用的分析,更希望有网友能够参照张五常在《佃农理论》中的分析样式来分析公司+农户。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2 20:30:00
公司加农户的制度无效率,主要是因为两方面谈判力量不一致,所以公司可以挤占农户的租金。背后的原因很多,看你想研究什么。比如为什么地位不平等,农户成立一个组织来谈判行不行,政府在这中间起了什么作用,等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3 16:13:00

公司加农户的制度有无效率?是我们讨论的话题。至于其到底是否真的有效率或者无效率,我们不得而知,不能一概而论。必须通过具体行业进行论证,比如说,养殖业,种植业,或者更为详细的是果树类或者蔬菜了。由于性质的不同,采用的效果肯定有差异。我们也看到了,“公司+农户”模式,有成功也有失败的例子。

参照张五常在《佃农理论》中的分析样式来分析公司+农户,是个不错的提议,大家试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6 19:00:00

斑主说的有道理呀.

虽然,公司+农户作为一种契约,一定程度的节约的交易双方的交易费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契约不可能完全的前提下,农户作为弱势群体,其谈判势力非常有限.所以,双方签订的契约很有可能最后演变为单方面契约(如同现在我国电信、银行等垄断部门与居民签订的契约一样)。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6 19:10:00

关于中介组织的建议,小生认为并不见得是个好办法呀!

因为,在现实世界中,导致契约不完全的原因,同样会导致中介组织的失灵。就像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同样导致政府失灵一样。倒是可以设想,将农户组织成一个企业,然后在与公司取得对等谈判地位后,才有可能成功。

所以,总的来讲,小生对公司+农户这种模式是持怀疑态度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19 14:36:00

现实经济中从来都没有最好的或最有效的模式,特别是对于这个与农民和农业问题相关的公司加农户模式更是如此。不可能指望一个经营模式解决农民的生产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要认清这个模式本身可能存在的利与弊。

公司加农户的最大好处可能在于二者可以契约的方式进行合作,增加双方的信息沟通,使得农户可能生产真正为公司所需要的农产品,并从中获得比较稳定的收益。

正好大家所讨论的,这个契约本身是不完全的,更为重要的是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市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对此,农民和公司都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当然,这种机会主义行为的受害者通常又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特别是在我国公司规模不大、经营能力不强,一旦处于困境、甚至可能出现倒闭的情况时,这种契约对于农民来说便成了负担。

美国等发达国家解决农民和农业生产问题是全方位的。既有政府的作用,也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还有流通企业、生产企业以及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的作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农民本身的政治影响力和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

在美国,农民通常规模很大,农民生产的每一种农产品都有相应的协会作用。这些组织在各级议会和政府都有很强的院外活动能力。农民将自己出售农产品的一定比例的收入交这些协会作用,他们负责了解市场信息、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争取有利于农民的农业政策。与农民打交道的美国公司通常都是跨国公司,规模巨大,完全按期货市场的价格收购农民生产的产品。如果价格不利于农民,政府提供补偿。同时还有农民自己的公司参与市场收购竞争。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从种子一直到最后收成,都会得到各种技术指导。农民、公司和其他组织通常不可能有机会主义行为。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出现过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另一种公司模式,即由政府参与管理、属于农民所有的小麦局。他们实行一种叫POOL(综合帐户)的经营模式,小麦局根据全球市场行情每年公布农产品收购价,以农民申报的生产量有计划地进行收购,收购时以80%的价格支付农民。当小麦局完成一定销售量后,再把剩余的部分价款的一部分支付农民,年终根据全年的销售收益情况,再进行综合结算,将所有盈余还给农民,或作为小麦局的资本金,农民是所有者。小麦局受农民的控制,农民受小麦局的管理约束,双方不能有机会主义行为,否则会遭受严厉处罚。两国的模式在大农民的坚决反对之下,本世纪初也进行了改组,成了代表本国农民利益在国际市场上实行专营的公司。此外,两国也有完善的为农民服务的各种政府组织、协会组织、科研机构。两国农民的政治影响力同样很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20 19:04:00
现在的政治约束是,不允许农民成立农会,在这种制度约束下,公司+农户模式是否存在改进福利的空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20 21:50:00

单纯的公司加农户的营销体制是不可能稳定的。从短期来看,这种体制对公司和农户双方都会有利,但是一旦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和农户双方的利益损失。

举一个例子,浙江有一个县生产了不少奶粉。为了提供生产奶粉的原料,当地有不少农民养了奶牛。公司与农户也签了牛奶收购合同(我记不清楚,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好象是有这个合同的),也曾给双方带来了很好的收益。但是,去年有毒奶粉事件爆光后,当地所有奶粉生产企业纷纷关门,合同无法执行。在一段时间内,农民只好把大量的牛奶倒到田里,农民损失巨大,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据说,最后有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由一家饮料生产企业负责收购和加工牛奶。

农业和农民问题单有公司加农户有不够的。如果公司加农户模式不稳定,一旦农民在这种模式的诱导下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形成了专用性资产投资,农民的损失会更大。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农民种果树、砍果树,养牛、杀牛,养甲鱼、杀甲鱼的事件是时有发生的。更不用说还有恶意欺骗农民的公司,如前几天报道的毒刺(种仙仁掌)事件。中国的农民真是可怜!

事实上,现在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农民的不信任了。这几年得到中央政府授权拥有玉米进出口专营权的吉林玉米进出口公司,在当地推行这种公司加农户的模式时,就明显得不到农民的合作。

我的结论是,公司加农户的模式要给农民带来福利增进,必须有更广泛和更有效期的制度保证,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否则只能给农民带来更大的灾难。

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安全成了人们关注的首要问题。任何一种食物从种子培养、田间管理,到农产品收获、流通、加工,直到消费者的餐桌,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受到一种机会主义行为的干扰,最终都有可能破坏一种食物或一个地区农产品的名誉,给当地农民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这是为什么在发达国家,农业生产和农民问题始终受到政府、协会、公司、科研机构、以致最终消费者关注的根本原因。也是为什么农产品出口越来越向发达国家集中的重要原因。

要知道,在发达国家,无论是水果还是西红柿等蔬菜,经常有消费者在超市里拿起就吃,吃完后再到柜台交钱。在中国,我们用洗涤灵反复洗了之后,吃了还不放心。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31 10:46:00

补充一则林毅夫的文章。

推广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增加农民收入、缓解三农问题[1]

林毅夫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三农”问题的解决为主要内容,在2004年和2005年连续发了两个一号文件。“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在政府的努力下,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8%,为近几年来最好的成绩。但是,农民收入水平还很低,城乡收入差距还在继续扩大,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户发展生产需要金融支持是农村政策研究者的共识,也为国内外的许多经验所证实。农户贷款难的问题虽然讨论多年,国家也出台了许多政策,但是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必要的农户信息和担保,而给农户贷款的意愿很低,贷款难仍然是农户发展生产的关键限制。为此,我们提出如下“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农户”的金融创新方式,来解决此问题。

一. 龙头企业加农户发展的制约

近年来的发展经验表明,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走科技化、市场化的路子,实行产业化经营。在具体形式上,龙头企业加农户方式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根据2004年我们在四川、河南的调查,以公司加农户的方式,农户在奶牛、养蚕、养猪等项目上的投资回报率每年可达50%甚至更高。然而,尽管农户加入龙头企业的种养殖基地的积极性很高,不少农户因为自己缺乏资金不能进行必要的投资,因此无法加入龙头企业所组织的产业化经营基地,或是加入后无法扩大生产的规模。

我们的调查还显示,农户缺乏资金既使农民无法利用企业加农户的方式来增加收入,也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在竞争的农产品市场中,龙头企业亟需扩大生产基地,才能增加原材料的来源,提高加工的规模和档次,以建立品牌,加强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然而,农村金融系统中其实并不缺乏资金,我们调查的几个县,农信社每年都有几亿元人民币的存差没有贷出去,每个县的邮政储蓄每年还从农村抽走了数亿元。农户从信用社、农行等金融机构贷不到款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户缺乏银行在现行制度下可接受的抵押品,信用社、农行又不了解农户的生产和现金流的情况,对农户不还款没有制约机制,因此不敢贷款给农户。

二. 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

通过调查和研究,我们发现龙头企业对生产基地内的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了如指掌,而且,通过提供种苗,技术辅导与病虫害防治掌握了农户生产的核心技术,通过收购又掌握着农户的现金流。这些都是在金融上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和控制手段,如果由龙头企业成立一家专业的担保公司,来担保和其关系紧密的农户向信用社或农行的贷款,农行、信用社风险就会大幅降低,贷款意愿大大加强,那么,农户就可以借到钱来发展生产。对龙头企业来说给这些农户提供担保风险非常小。而且根据国家的规定,担保公司每一元的资本金可以给高达5 至10元的贷款提供但保,这样龙头企业就可以迅速扩大基地规模、做大做强。

国内外经验都证明,担保业本身也是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通过收取法定的相当于贷款基本利息一半的担保费,担保公司本身也可以自负盈亏,甚至赢利。作好后也可以吸引到大量民间资金的投入,甚至可以进入资本市场。

通过实地考察,以及与企业家、地方官员以及金融机构进行讨论和沟通之后,我们认为,选择经营管理良好,有发展前景的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加担保公司加银行加农户的四位一体的金融创新方式,有可能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之一。具体讲这种方案设计的优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充分利用龙头企业掌握农户信息、控制农户资金流的优势,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和贷款的使用、回收问题。

龙头企业以较少的资金投入担保公司作为资本金,发挥杠杆作用,扩大加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农户的数量和生产规模,支持更多的农户脱贫致富。以成都市为例,全市有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83个,过亿元的企业24个,带动农户98万户。 如其中一半的这些大龙头企业能成立担保公司,按我们的测算,他们带动的农户在一两年内至少可以扩大一倍,即可以多带动50万户,增加200万人的收入。

帮助当地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风险,扩大有效客户,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益,可操作性强。因参与的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农村金融机构,农户都得益,所以容易推动这项事业发展。

动员各方力量、分散并更好地控制风险。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和保险机构、农户都会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具体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的一号文件中“加快落实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实行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们提出以下6点建议:

有关部门组织联合调研小组,探讨较大规模推广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的可行性,并找出目前开办龙头企业担保公司所遇到的政策、体制上的障碍,提出解决方案。

参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政策与组织形式,制定对农村龙头企业开办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规避风险,监管,协调机制。

参照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的规模,设计一个再担保机制,使单个的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的风险进一步分散。再担保公司还可以起到对担保公司的规范,监管,协调及义务培训的角色。

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的建立可以跳出以财政出资为主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思路,直接组建民营公司。

选择一个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农业大省做试点,摸索经验,然后再向全国推广。一些国际组织长期参与中小企业担保机制的设计与推广。在试点与推广期间,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提高试点成功机率。

政府的角色是宣传与推动龙头担保公司的建立,提供相应的政策平台。在试点阶段,政府可以提供部分资金支持,以减少试点企业的风险。



[1] 2005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3-31 11:30:00
想法是好的。但是,农业问题最怕刮风,最忌把一些理论上认为好的想法进行试点,然后推广。面对农业和农民问题,必须始终记住农业存在巨大的不可控风险,刮风则可能加大这种风险。中国的农业问题解决,首先要做的事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合理的制度,然后把问题交给时间进行磨合,才有可能逐步规范其他经济主体行为。否则,风险会摧毁任何好的想法,任何现存的合理的制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4-4 15:18:00

这种模式听上去很美好。

但在实际上,农户的利益无法保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6-11 16:34:00
有资料说订单农业的违约率在80%左右,但最近接到一份贵州某企业人士调研材料反映该地履约率在70%左右,不管数据怎样。我感觉都不仅仅是道德风险或机会主义的原因,一定有制度设计层面的因素。因为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的订单农业,其初衷都是为了”利益共享,风险分担“,但现在关键是市场出现波动时没有出现分担,才导致一方出现违约,能否借鉴期权的买卖等方法从制度上改进呢,愿听各位高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