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关注这个论题。
我是从事公司+农户的养殖方式的,当然代表公司一方。网上有些内容是对这种模式的质疑,基本上是站在养户角度来看问题,有些甚至就是引用养户的事例、说法。我从事这项工作7年的时间,看了那些说法同样也是有苦难言。首先这种模式是适合目前中国的养殖产业现状的,我们从最开始一年出栏肉鸡100万,到现在5000多万出栏,整体看是有利于农户的,有利于养殖业的发展的。否则不会在7年之内这么多的养户投入公司+农户的模式,网上的个别事例在我们这里也存在,但这时就要看是否是特例,该养户从中是否存在问题:自行违约钻空子、主观不用心导致出现严重疾病等等,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公司运作缺乏诚信的问题。
公司+农户的模式,我认为生存的基础是对资源的整合,通过降低生产资料的流通成本,提高养殖技术减少养殖风险来实现价值的创造,公司盈利绝不是像局外人考虑的那样通过向农户提供高价生产资料获取盈利,高价政策只是控制养户的策略或者说是为保证农户履行养殖合同的一种手段,任何的养殖资料实际的成本、价格都属于公司的养殖成本,而农户的盈利属于公司的人工成本。如果有人去了解一下我们财务的报表做账方式就明白这些了。我们正是通过努力降低养殖成本、稳定人工成本来争取公司的发展壮大。
关于契约问题:大家都知道整体的诚信度存在问题,履约意愿薄弱,违约成本很低(尤其是农户成本更低)。因此在合同起草的过程中公司占有了比较多的主动权,但实际情况是养殖过程中农户领用了比他向公司交纳的保证金3-5倍价值的生产资料,在公司回购之前一直在养户的控制之下,在违约成本低的情况下,养户存在非常大的主动权私自处理养殖产品。因此在诚信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奢谈契约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