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会上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其中包括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完善新股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退市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显著提高公司类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研究探索和试点推出高收益企业债、市政债、机构债等债券新品种;督促上市公司明确对股东的回报,切实加强对其红利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强化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公司的监管约束,加大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等具体内容。本报今日特推出专题,从发行体制改革、退市制度建立、强化分红、债券市场发展、打击内幕交易等五方面做出详细解读。
看 点1
新股发行要市场各方归位尽责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或将马上启程。
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工作时,指出要“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完善新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股票承销办法,使新股定价与发行人基本面密切关联。完善预先披露和发行审核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和强化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
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在近日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的重点。
“如果要使新股发行定价尽早达到合理水平,在制度建设之余,较为可能的办法是进行技术性调整以约束询价对象。”一投行人士称,但最近出台的一些举措,想要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也不是很现实,毕竟,整体制度建设作用的发挥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
而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市场参与各方的归位尽责是必须要做到的。
这一点,监管层也多次提出。最近的一次是1月9日举行的第十六届(2012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称,要进一步完善规则,推动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查看全文地址:
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201/10/t20120110_167020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