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
甲方: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市地下综合
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
甲方: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若为联合体,则应分列)
股东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中国的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和乙方依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兹同意在中国
市共同投资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调整甲、乙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同意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旨在落实市地下综合管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投标的结果,各股东应当接受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所签订的《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项目合同》的约束,各股东同意各项决策和公司治理活动均应保持在《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框架内。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在本协议中,以下术语各自具有以下含义(上下文另有要求除外):
“关联方”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控制,或与指定人员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人;
“公司章程”
指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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