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科技集团
资料与记录的保存
管理制度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企业各类资料与记录的保存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具体处理和保存各类资料与记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防范竞争对手获取企业重要情报资料,规避资料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2.0 要求
2.1 编制资料保存管理程序
2.1.1
企业信息中心应当根据本程序的规定和国家有关企业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资料与记录的保存管理程序。资料与记录的保存管理程序应当对企业各种资料与记录的保管、贴标签、授权查阅、销毁和检查等各项工作予以明确。资料与记录保存管理程序经过企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1.2
企业信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企业的各种文件资料和电子信息资料。企业信息中心应当根据实际条件建立独立的档案管理室,负责统一保管企业的所有文件资料和重要的电子媒介资料。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协助信息
中心档案室管理企业文件资料。
2.1.3
企业质量管理部的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协调质量体系文件管理与企业资料与记录保存管理程序。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建议设立统一的资料与记录保存管理程序。
2.1.4
企业内控经理对企业档案室和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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