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实物资产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股份公司《资产处置操作实施细则》以及销售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
XX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物资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产、土地、车辆和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
XX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XX管理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实物资产按“六统一"(即统一预算、统一购置、统一付款、统一核算、统一处置、统一核销)的原则,实行账表图册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第五条 实行两级管理体制。由省公司对全系统实物资产实行总体管理,
XX分公司对其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 实行经理负责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规定,分公司经理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
党委书记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监督人;分公司分管副经理按照“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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